壹、奧運會的起源
奧運會的起源其實與古希臘的社會狀況密切相關。公元前9-8世紀,希臘氏族社會逐漸解體,城邦制的奴隸社會逐漸形成,建立了200多個城邦。城邦各自為政,沒有統壹的君主,城邦之間的戰爭不斷。為了應付戰爭,各城邦都積極訓練士兵。
民眾對持續不斷的戰爭感到厭惡,普遍渴望有壹個和平的環境休養生息。後來,斯巴達國王和伊莉斯國王簽署了“神聖休戰月”條約。於是,備戰兵源的軍訓和體育比賽逐漸變成了和平友誼的遊戲。
1875 ~ 1881年,德國Ku提烏斯人在奧運遺址發掘文物,引起了全世界的興趣。因此,法國教育家皮埃爾·德·顧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認為,恢復古希臘奧運會的傳統對促進國際體育運動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在他的倡導和積極奔走下,第壹屆國際體育大會於1894年6月在巴黎召開。國際體育大會決定將世界性的綜合性運動會稱為奧林匹克運動會,並舉辦第壹屆現代奧運會,每四年輪流在各成員國舉辦壹次。
二、奧運會的意義
1.奧運會將全面提高和統壹人們的身體、心理和精神素質。奧林匹克主義將體育與文化和教育相結合,努力創造壹種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基於努力工作的樂趣、好榜樣的教育價值、社會責任和對普遍基本道德原則的尊重。
2.促進各國人民之間的交流,倡導奧林匹克精神。
3.奧林匹克運動是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最高權力下,由所有受奧林匹克精神鼓舞的個人和團體采取的壹致的、有組織的、普遍的和永久的行動。它覆蓋了五大洲。
4.運動是壹項人權。每個人都必須有機會不受任何歧視地、本著奧林匹克精神進行體育運動,這要求本著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相互理解。
5.奧運會不僅僅是壹項體育活動。說到底是西方文化的象征。而且,自20世紀以來,這個符號不僅是西方的地方性知識,也是世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