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傳統音樂不僅存在於宮廷和上流社會,而且在不同的地方戲曲中更為流行和活躍,音樂家也逐漸平民化,產生了不同的流派。
盛,從17春、19春到36春()壹直在不斷改進。
弦樂器——胡琴的出現,以馬尾為弓(形狀類似於現代弦樂器)只出現在宋代。
宋朝時,朝廷設立了大生府(制作樂器)、諸協役(制作青銅樂器)、焦芳(教學機構,按樂師專長分為13部)等音樂機構。
這壹時期大多繼承了唐代的音樂制度和龐大的樂隊形式,新的樂器來源於流行的民間樂器或增加了同類型的樂器,曲藝、戲曲、小合奏逐漸興盛起來,民間音樂協會的數量也隨之增多。
當時重要的樂器:官笛、羌笛、葫蘆琴、馬尾胡琴、葫蘆笙、竹笛。
袁(1271-1368)
元代宮廷“雅樂”仍采用宋金時期的音樂制度,使用的樂器約有37種。此時,中國各民族、各國之間進行了廣泛的文化交流,引進了許多外國樂器。弦樂器“胡琴”被廣泛用於軍隊和管弦樂隊的合奏中,樂器合奏仍以弦樂為主,並受蒙古樂器的歡迎。
當時重要的樂器:三弦、霍布斯(中亞傳入)、72弦琵琶(巴格達傳入)、興隆笙(中亞傳入)、魚鼓、尖子、雲龍。
明清(1369-1911)
清初,除了明朝以前新創制的樂器外,琵琶已不再被視為權威樂器。笙和古琴,因其源遠流長的傳統價值,在民族音樂中占有重要地位。
胡琴、嗩吶、蘆笙有了很大的發展,胡琴的種類增多,出現了四弦琴部落虎、板胡、月胡、京胡、三弦胡琴、馬頭琴等。嗩吶在明代才有記載,最初僅用於軍樂以及戲曲音樂中演唱和演奏切曲的伴奏。
出版了音樂書刊,包括中國最早出版的琵琶譜(華的琵琶譜)和各種古琴演奏書籍。唐宋時期流行的樂器逐漸失傳於民間,如鄒、排簫、方響等。然而,今天使用的樂器在當時非常流行,如長笛、嗩吶、三弦、笙、簫、管、胡琴、箏、揚琴、月琴、琵琶等。當時,戲劇和說唱音樂繼續蓬勃發展,其相關樂器也有所增加和普及。
這壹時期,中國與少數民族和周邊國家交流和使用樂器,新產生的樂器加大了音量,提高了音色和音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