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引導行業發展;
2、管理工業和信息工作,包括國家產業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3、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4.履行職責時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和信息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
5、負責地方經濟貿易管理和信息管理;
6.大多數審批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集中進行,壹些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進行。
工業和信息化局的組織結構:
1.辦公室:負責日常行政、文秘、保密、檔案、信息、督查、接待等工作;
2.人事教育司:負責行業內人事、勞動、教育等工作;
3.規劃部:負責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
4.科技部門:負責行業的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
5.經濟運行部:負責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和宏觀調控;
6.信息推廣部:負責推動行業信息化發展;
7.節能與綜合利用司:負責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8.原材料工業事業部:負責原材料工業的管理和發展;
9.裝備工業司:負責裝備制造業的管理和發展;
10,消費品行業事業部:負責消費品行業的管理和發展;
11.電子信息部:負責電子信息產業的管理和發展;
12、通信發展部:負責通信行業的管理和發展;
13,軟件服務事業部: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的管理和開發;
14,中小企業事業部:負責中小企業的管理和服務;
15,市場監管部:負責行業市場監管和安全生產;
16,國際合作部:負責行業的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
17,法規部:負責行業法規和行政復議;
18,財務部:負責行業財務和資產管理;
19,審計部:負責行業內部審計;
20.黨委:負責行業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概括起來,工信局的職責包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政策,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加強黨對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領導,負責地方經貿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審批工作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分工負責。
法律依據: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第壹條第十六款
優化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的安全和利益,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仍負責統籌電信網、互聯網和專用通信網建設,組織指導通信行業技術創新和進步,為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創新提供保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通信管理局管理體制、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