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中國* * *產黨對國防的領導;
2、確定正確的基本目標和職責;
3.正確處理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的關系;
4.貫徹積極防禦的軍事戰略方針;
5.獨立自主地建設和鞏固國防;
6、實行軍民結合、民族自衛;
7.實現國防現代化;
8.走中國特色精兵之路;
9.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擴張。
國防政策的內容:
國防政策包括關於國防的體制、目標、方針、重點、原則和方法的規定。壹般可分為壹般政策和具體政策。制定總方針,全面指導國防活動;制定指導某壹方面國防活動的具體政策,如國防科技政策、國防工業和軍工生產政策、軍品進出口政策、軍事技術轉讓政策等。
國防教育政策、國防外交政策以及國防鬥爭中的壹系列具體政策。它以國家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的發展戰略和安全戰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二條: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維護國家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而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學、技術、教育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防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安全保障。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加強邊防、海防、防空等重大安全領域的國防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實現國防現代化。
第七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國人民和每壹個中國公民的神聖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依法履行國防義務。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和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依法支持和參加國防建設,履行國防職責,完成國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