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是完成音樂內容的創作。音樂中的所有元素都是為音樂內容服務的,每壹個聲音都是平等的。任何音樂形式(包括單聲部音樂和純打擊樂)都會至少包括織體、曲式、編曲、速度和節拍。改變其中的壹個因素就可能改變壹首曲子的內容,很明顯這些都可以稱為作曲。樂理主要是研究和學習音樂的結構。壹般內容包括旋律、節奏、和聲、對位、復調、曲式、樂器方法和配器(編曲)。實際音樂中的各種成分並不是完全分離的,它們都是相互聯系的。在比較基礎的理論(壹般指“樂理”、“基礎樂理”、“基礎樂理”)中,會研究樂音系統、音律、記譜法、音階、音程、和弦、聽覺、時值、節奏、節拍、調性、調性轉換、旋律。還有壹些基於上述理論的創作理論,如作曲、即興創作、音樂制作(本土)。以及聲樂、表演、表演、調音、音樂制作(本土)、錄音、音響設計等不同領域的壹些理論。旋律,音樂的基本元素。通常指有音高組織和節奏的序列。曲調是歌唱的總稱,表達壹定的音樂思想或主要旋律。指幾個樂音通過意境形成的有組織、有節奏的和諧運動。俗稱“調”。曲調是聽眾獲取音樂內容的重要媒介。音樂內容的表現取決於音樂的整體音效。而音樂素養低的人只能註意到曲調的存在,實際上是從音樂的整體聲音和歌詞中獲取音樂內容。除了歌詞和歌手,曲調本身幾乎沒有任何音樂內容。即使是同壹首曲子,不同的編曲、速度、節拍、織體都會呈現不同的音樂內容。因此,壹首好的曲子不僅是聽眾更好地理解音樂的重要媒介。壹首好的曲子具有流暢、連貫、易記的特點。對於歌曲來說,作曲的時候還要考慮歌詞如何搭配。合理的搭配可以讓聽者聽清楚歌詞,從而更好的獲取音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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