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伯忠(中國經濟史論壇2003年3月27日20: 51: 30發布)閱讀983次。
“人耕十畝”是明清人對當時江南普通農民經營規模的壹個籠統估計。本文通過對明清江南耕地數量和農業勞動力的宏觀分析,以及對近代江南農民耕地數量的考察,指出明清江南確實存在“十畝人耕”的農民經營規模標準模式,但其時空分布很不均勻。到了清朝才成為壓倒性的普遍模式。這種模式的產生和推廣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中農民耕作能力的變化、農民婦女脫離田間耕作的增加以及農民階層的“中耕”作用尤為重要,而過去強調的人地比例的變化則是次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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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耕十畝”是明清對當時江南農民平均耕種田地數量的壹個籠統估計。用現代詞匯來說,是對當時農民普通經營規模的生動描述。
中國傳統農業生產通常以單個小農家庭為經營單位,農場就是壹個農民家庭耕種的田地。從明清江南的情況來看,壹個普通的小農家庭,壹般只包括壹對夫婦、他們的未成年子女和失去勞動力的父母,總人口在五人左右(所謂“五口之家”)[1]。這個家庭中主要的農業勞動力是夫妻。所以,壹般來說,壹個農戶的經營規模(即家庭農場的規模)主要是指壹對成年勞動力耕種的田地數量。
盡管農民經營規模是農業經濟史研究中最重要的問題之壹,但奇怪的是,在以往的江南農業經濟史研究中,雖然有不少著作涉及到這壹問題(例如,多數學者認為或傾向於認為明清江南農民經營規模較小,甚至有學者將其視為明清江南農業停滯的主要原因),但專門論述的專著並不多。就史書中“民耕十畝”的說法而言,不少學者認為這是明清江南農民普通經營規模的寫照,但大多只是引用史書中的成功學理論,並未論證這壹理論的可靠性。近年來流行的觀點是,農業經營規模是由人地比例決定的,即隨著人口的快速增加和耕地的緩慢增加以及人均耕地的減少,農民的平均經營規模必然下降。早在明朝以前,江南就是中國人口最稠密的地區。明末至太平天國前夕,江南社會長期穩定,人口大量增加,而耕地數量幾乎沒有變化。因此,不少學者認為,至少從明末開始,江南農民的經營規模壹直在縮小。所謂“人耕田十畝”,只是壹個籠統的說法,沒有實際意義。這種說法頗有道理,但迄今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持這種觀點的學者對明清江南農民經營規模進行深入而專門的研究。所以,以上兩種觀點雖然差別較大,但仍然只是未經證實的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