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招生專業考試項目分為體能項目和專項素質項目兩部分,體能項目為統考項目,專項素質項目為選考項目。
(2)統壹體能考試項目為:100米、800米、立定跳遠、原地向前投擲實心球。
(3)專項素質選擇項目為: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女)、健美操、武術、遊泳(100m蝶泳、100m背越式、100m蛙泳、100m自由泳)。欄高1.067m,欄間距9.14m)、欄高100m(女,欄高0.84m,欄間距8.50m)、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男,7.26kg女,4公斤),鐵餅(男,2公斤;女,1kg),標槍(男,800g女,600克)]。
(三)特殊質量項目的選擇方法
1.除參加100m、800m、立定跳遠、原地向前投擲實心球四項體能測試外,還應參加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女子)、健美操、武術、遊泳、田徑。
2.選擇遊泳作為測試項目的只需從100m蝶泳、100m背泳、100m蛙泳、100m蛙泳中選擇壹項,選擇田徑作為測試項目的只需選擇200m、400m、1500m、65438+。
3.除藝術體操、100米欄、1100米欄外,其他項目不限男女。
二、考試分數設置
(壹)身體素質統考成績占體檢總成績的60%。各項目按百分制計分,四項體能項目實際總成績除以4乘以0.6。
(2)專項素質選拔項目成績占體檢總成績的40%。特殊質量項目按百分制計分,實際得分乘以0.4。
(3)體檢總成績:(四項身體素質項目實際成績之和除以4乘以0.6)加(專項素質項目實際成績乘以0.4)。
三。體能項目測試的內容、方法和評分標準
內容和方法
1.100米。
方法:按照田徑競賽規則組織實施。
2.800米。
方法:按照田徑競賽規則組織實施。
3.立定跳遠。
方法:雙腳在規定的起跳標誌線後的同壹位置起跳,每人試跳三次,測量每次的成績。不要穿鞋底有金屬或塑料釘的運動鞋參加考試;起跳時身體的任何部位都不應該接觸到套頭衫;動作完成後往前走;在同壹次試跳中,受試者的第壹個著地點(雙腳著地點視為第壹個著地點)必須比第二個著地點更靠近起跳者的垂直測量;最小測量單位為1 cm,三次試跳的最好成績為測試成績。
4.扔實心球。
方法:雙腳平行或前後站在起跑線後,雙手將球舉過頭頂,雙手向前拋。在球被拋出之前,腳不得以任何方式移動,球被拋出後可以向前緩沖,但身體的任何部位都不能觸及起跑線或落地區域。每人投擲三次,每次測量分數。最小測量單位為1 cm,三次嘗試的最好結果為測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