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以奴隸社會為主要形式的古代社會是人類文明初步建立並迅速發展的社會,對後來各國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的進壹步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史學界沒有“谷夏”這個概念。關於古代與中古的分野,有兩種意見:壹種是根據《中國通史》(白壽彜主編,22卷),古代與中古的分野以秦為界,即先秦史為古史。中世紀是在滿清1840年之前,壹直到秦朝。第二種說法是采用歐洲歷史理論。世界古代史是世界原始社會和奴隸制社會發生、發展和衰落的歷史。歐洲奴隸制的衰落以公元476年為標誌。所以第二種觀點認為,公元476年之前是古代史,之後是中古史。因為中國古代和中世紀的劃分還存在很大的分歧,主要是奴隸制和封建制的劃分,也就是中國古代史的劃分還沒有定論。所以,我們暫且以中國通史為準。
中國古籍記載的上古確切日期,只能追溯到《史記》司馬遷《十二諸侯年譜》的開頭——西周末年、元年(公元前841)。65438-0989年,白壽彜主編的《中國通史》出版,避開了古史分期問題,代之以具有時間意義的“古代”和“中古”。白壽彜在碑文中說:“從歷史發展順序來看,這大致相當於壹般歷史著述中提到的奴隸制時代。但在這個時代,奴隸制並不是唯壹的社會形式。我們稱之為‘古代’可能更合適。換句話說,可以簡單概括為:上古:五帝上古:夏商、西周、春秋、戰國:秦漢至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