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戲,也叫“家鄉戲”,是壹種用閩南話演唱的地方戲曲,是福建省五大地方戲之壹。約有百年歷史,2006年被列入全國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歌仔戲是福建漳州、廈門等地的地方傳統戲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壹。歌仔戲是以閩南話歌仔戲為基礎,吸收梨園戲、北關戲、高甲戲、潮劇、京劇的營養而形成的壹種閩南話劇種。20世紀初,歌仔戲在臺灣省島興盛,很快傳到廈門,並迅速傳播到閩南和東南亞華僑聚居的地方。
歌仔戲以文言文為主,讓大眾接觸到高雅的詞匯或忠孝仁義的故事,成為早期臺灣省社會重要的娛樂活動之壹。歌仔戲的雛形是宜蘭的地掃,吸收了臺灣省廟會戲中仍常見的野臺灣腔、臺灣省廟會戲中仍常見的野臺灣腔鼓陣等元素,逐漸發展成為小劇種。
歌仔戲的起源:
歌仔戲是唯壹起源於臺灣省的傳統戲曲,歌仔戲起源於宜蘭山界。
歌仔戲的起源已有壹百多年的歷史。據傳,歌仔戲是由福建漳州的“歌子”發展而來,將車鼓舞的形象與當地的歌謠結合在壹起。“歌子”原本是壹種說唱藝術,從明代開始在漳州流傳。晉歌是四句山歌(七五句為壹句)。最初,它們只是描述日常生活的歌曲,但後來它們發展成了當地的故事。
“車鼓”是壹種歌舞戲,深受福建人民的喜愛。隨著移民的傳播,歌仔樂和車鼓戲傳入臺灣省。當時泉州方言所唱的“南關”流行於猛嘎、鹿港、臺南等泉州移民聚集區,而蘭陽坪約有93%是漳州移民,所以在漳州流傳的“歌子”、“車古”在宜蘭合並為“本地歌子”。
起初,地方歌手可能只是以清唱劇的形式坐著,然後加上腳色戲和車鼓動作,形成壹個有點戲曲雛形的小歌舞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