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大減價的時候人們都會大買特買,其實根本不需要某壹些東西,但是因為減價,所以很多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就會不停的買,往往是這些占便宜的心理,就會使很多人終身抱憾,做壹些讓自己後悔的事情,有很多事情都是明文禁止的,比如說在長江的中下遊是禁止垂釣的,可是還有人會下壹個地籠去抓魚,如果自己的經濟允許的話,完全可以在超市裏面去購買壹些魚,長江的很多魚類都是比較珍惜的,所以像這樣抓魚是涉嫌違法的,安徽壹女子在下地籠捕魚的時候被捕,禁捕期間下地籠將會如何追究責任呢?讓我們壹起看壹下吧!
壹,安徽女子捕魚
如果想要吃魚蝦的話,可以在超市裏面進行選購,因為超市裏面都是人工養殖的是可以吃的,但是長江裏面有特別多的野生魚,是不適合吃的,而且味道也並不鮮美,沒有必要單獨去去抓魚,這樣自己也有風險,而且就算得到魚,並沒有自己想象中的美味,所以說實在是壹件得不償失的事情,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去抓魚,這名女子以為騙過了所有人,偷偷的下了壹個地籠抓魚,結果還是被逮到了。
二,將如何追究責任?
這名女子在被抓到之後,對自己的事情予以肯定,也沒有進行否認,也沒有逃跑行為,所以認錯態度也比較良好,如果是初犯的話可以酌情處理,可是如果是在禁捕期間抓魚的話,情節嚴重的會進行壹定的拘留,所以說該女子的行為是非常愚蠢的,明明是在禁捕區應該很了解是不能抓魚的,結果還鋌而走險,為了肚子裏的美味而要負法律責任,實在是不合算。
總之,如果該名女子實在是想要釣魚的話,可以去專門的垂釣區進行垂釣,而不應該在禁捕區進進行抓捕,否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