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彩推遲的比賽結算時間如下:
比賽延期也分為兩種情況,第壹種是比賽開售之後,比賽延期未超過36小時,則相應推遲比賽的截至銷售時間,按正常賽果計算。如果比賽延期超過36小時,或者暫時無法獲知具體比賽時間,則認定該場比賽為無效場次,單關按照退票處理,串關按照賠率為1計算。
補賽又分為兩種情況:第壹,擇日繼續未完成的比賽,並且重新選擇壹個時間,完成剩下的時間。第二,擇日重賽,重新選擇壹個時間,以0:0的比賽重新踢90分鐘,以比賽結束時實際比分為準。
如果中斷超過36小時未繼續完成比賽,則認定該場比賽為無效場次,單關按照退票處理,串關按照賠率為1計算。
對於足彩單場競猜銷售過程有如下特別規定:
(壹)在某個比賽場次開始銷售前,其比賽時間提前、推遲或者取消比賽,則相應更改該比賽場次的開始、截止銷售時間或者取消該比賽場次競猜。
(二)在某個比賽場次開始銷售後,如果其比賽時間提前,則相應提前該比賽場次的截止銷售時間。
(三)在某個比賽場次開始銷售後,如果其比賽時間提前,且比賽開始時仍在進行銷售,則認定在該比賽開始時刻前發生的投註為有效投註,可正常參與兌獎;認定在該比賽場次開始時刻後發生的投註為無效投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