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工程方法學的三要素是方法、工具、過程。
基本內容:
通常把在軟件生命周期全過程中使用的壹整套技術方法的集合稱為方法學,也稱為範型。在軟件工程領域中,這兩個術語的含義基本相同。
軟件工程方法學包含3個要素:方法、工具和過程。其中,方法是完成軟件開發的各項任務的技術方法,回等“怎樣做”的問題;工具是為運用方法而提供的自動的或半自動的軟件工程支撐環境;過程是為了獲得高質量的軟件所需要完成的壹系列任務的框架,它規定了完成各項任務的工作步驟。
目前使用得最廣泛的軟件工程方法學,分別是傳統方法學和面向對象方法學。
軟件工程的目標:
1、可修改性:允許對系統進行修改而不增加原系統的復雜性。它支持軟件的調試和維護,是壹個難以達到的目標。
2、可靠性:能防止因概念、設計和結構等方面的不完善造成的軟件系統失效,具有挽回因操作不當造成軟件系統失效的能力。
3、可理解性:系統具有清晰的結構,能直接反映問題的需求。可理解性有助於控制系統軟件復雜性,並支持軟件的維護、移植或重用。
4、可維護性:軟件交付使用後,能夠對它進行修改,以改正潛伏的錯誤,改進性能和其它屬性,使軟件產品適應環境的變化等。軟件維護費用在軟件開發費用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可維護性是軟件工程中—項十分重要的目標。
5、可重用性:把概念或功能相對獨立的壹個或壹組相關模塊定義為壹個軟部件。可組裝在系統的任何位置,降低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