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現存的圓明園遺址是永遠的國恥紀念地,是世
世代代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活教材,對其修復會使歷史文
物的教育價值蕩然無存。
第二、圓明園目前的主要價值,早已不是百年前的我
國宮廷建築或皇家園林的輝煌,而是被侵略者焚毀後留下
的恥辱,現在的遺址才具有真正的文物價值。
第三、進行修復是對歷史文物的徹底破壞,與現行的
國家文物保護法相背。
第四、修復圓明園無論在建築質量上還是規模上,都
無法達到原有的水平,至多只可能是增加壹處新的人造景
觀,而且會變得不倫不類。
另:專家談之壹:
2004年10月28日
圓明園不能再“毀”壹次
南方周末 2004-10-28 14:58:01
□楊耕身
今年10月18日是圓明園罹難144周年,來自各界的20多名專家齊聚園內,***商遺址公園建設大計。有專家提出,圓明園有必要復建部分景觀,申報世界遺產。據10月19日《北京娛樂信報》報道,圓明園管理處負責人介紹,這次研討會的目的,是讓專家們對圓明園遺址公園的保護和建設獻計獻策。
眾多“專家”都眾口壹辭地倡言“復建”圓明園,而沒有壹丁點的“雜音”,這使得不論怎麽看,這次“研討會”都堪稱是壹次組織得力的“復建吹風會”。但這實在是壹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因為在我國,關於“圓明園該不該重建”的爭論已不下十數年,“主修派”與“保留派”之爭壹直未曾有過決斷,因此此次研討會出現如此統壹的“口徑”,便著實有些出人意料。也正因此,我在看罷報道之余首先想到的是:葉廷芳、李學勤、鄧友梅、梁從誡諸人士如今安在?
之所以想到上述諸人士,因為他們壹直以來都是對重修圓明園持反對意見者。不止是他們,還包括更多人士。我們不妨追溯至1999年全國“兩會”時,“主修派”與“保留派”的壹次交鋒。此事可見諸1999年3月31日《中國青年報》之報道。當時針對壹份“重現圓明園景觀”的提案,包括上述諸人士在內的49位全國政協委員上書提案,表示堅決反對。也就是在此次“交鋒”中,著名建築學家梁思成之子、梁啟超之孫梁從誡先生坦承:我這已經是好幾次反對重修圓明園了!———我奇怪的是:未必到了今天,他們都沒話可說了?
當年的那樁“公案”,也使得我們今天能夠更容易地找到反對重修圓明園的理由。作為那份提案“牽頭人”的葉廷芳先生在當時就指出:第壹,現存的圓明園遺址是永遠的國恥紀念地,對其修復會使歷史文物的教育價值蕩然無存。第二,圓明園目前的主要價值,早已不是百年前的我國宮廷建築或皇家園林的輝煌,而是被侵略者焚毀後留下的恥辱。第三,進行修復是對歷史文物的徹底破壞,與現行的國家文物保護法相悖。第四,修復圓明園至多只可能是增加壹處新的人造景觀,而且會變得不倫不類。
歷史的天空風來雨過,圓明園也經歷了兩度劫難。1860年她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被英法聯軍燒毀,作為清朝的皇家園林,其廢墟壹直完整地保存到1900年。清政府放棄管理以後,圓明園成為無主的園林,她又遭受第二次大規模的洗劫。也正因此,梁從誡先生曾經非常激動地喊道:“不能再毀圓明園了!”是的,不能讓人為的重修或復建再將圓明園“毀”壹次了。
1999年圓明園的重修之爭之後,隨著2002年10月17日《北京市公園條例》的頒行,我們又壹度認為,圓明園不再重建能夠從法律中得到確認。因為該條例規定:“對無法以人力再造和無法再生的自然景觀或者具有特殊歷史價值的人文景觀,禁止改變原有風貌和格局。”我註意到,此條例出臺後,許多媒體都以“圓明園不重建寫入法中”為題做了報道。然而誰曾料到,條例也並沒有阻止新壹輪的、雄心勃勃的重修計劃?
很難說,在此番“研討會”之後,圓明園的命運將是怎樣,但無論如何,我們需要明白的是:壹切並不像這次“研討會”所制造的眾口壹詞、人心所向的假象那樣;也想表明: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如何保護古代建築遺跡的問題,並不是所有人都缺乏壹種清醒的認識。當然,我更想表明的另壹個最基本的認知就是:我深信在我們這個社會,不是所有的專家都會輕易地放棄其思想與良知。
當年的“主修派”提出的是“以企業行為重現圓明園景觀”,現在的“主修派”則打出了“申報世界遺產”這樣壹個令人心動的理由,然而不論怎樣,當壹切都泥沙俱下,我仍將相信那些最堅硬的品質不會有絲毫改變,壹段最疼痛的歷史更不會在壹個民族的心靈記憶中變得無足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