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民風民俗體現在衣食住行上的具體如下:
1、衣:?
友人或友人親屬喪事,不能穿紅的、花的或色彩艷麗的衣裳。?
忌把衣服穿在身上縫補。?
忌衣服晾幹後未擺好就直接穿著。?
忌反穿衣。?
養蠶時,稱“仙”不稱“只”。?
2、食:?
到漁人之家作客,吃飯時則忌將盤中魚翻過來。?
忌祝壽時用筷子夾斷線面。?
過年過節蒸糕、發馃時,忌諱孩子或其他人在竈旁指指點點,大聲說話或猜測“發”與“不發”。?
孕婦忌吃姜、吃蟹、吃兔。?
忌將筷子插在飯碗中。?
小孩子在吃飯時或開飯前忌以筷子敲碗。?
3、住:?
睡前忌不洗臉。?
蓋厝禁忌:“宮前祠堂後”。?
鏡子不宜正對著床。?
睡床不宜擺放在頂櫃、橫梁或燈飾之下。?
4、行:?
出門時有鳥糞不偏不倚落在頭上,那實在是非常倒黴的事。若遭此不幸,必須趕快改運消災:吃壹碗豬腳線面。?
外出賞月,小孩子忌用手指月亮,以免耳朵晚上被割。?
5、送禮:?
忌以手巾、扇子、剪刀、雨傘贈人。?
泉州話“巾”和“根”同音,俗話有“送巾現斷根”之說, 喪事完畢後都要送手巾給吊喪者,用意在於讓吊喪者與死者“斷絕”往來。因此如平時贈人手巾,也是要令人不禁想起不吉利的喪事或斷交 之意。?
扇子則只在夏季扇涼,壹到深秋就棄之不用。泉州話“扇”和“見”偕音,俗話有“送扇,無相見”,所以“扇”禁忌作為禮物的。?
剪刀,總是讓人想起“壹刀兩斷”、“壹剪兩斷”,在贈予者與受贈者之間不但有斷交 之意,更是不能作為禮物。?
北方有的地方因“鐘”、“終”同音,禁忌送鐘。泉州人卻反而沒有此忌。過去人家結婚時,,還往往把別人送的時鐘擺在相當顯眼的地方 。?
除外;雨傘也是不宜作為 禮物的。泉州話“傘”、“散”同音。?
擴展資料:
閩南(Hokkien),閩南即指福建的南部,從地域和文化等多方面來說,閩南包括廈門、漳 州、泉 州、龍巖地區新羅絕大部分和福建?漳平、福建 大田和尤溪的部分地區。北接福州莆田,南與廣東潮汕地區相連,西與原汀州府界交界。
在1949年前,閩南人憑借吃苦耐勞的精神在東南亞(如:馬來西亞、菲律賓)大量創業,湧現了壹批的富豪。如今近千萬閩南華僑、華人在外,閩南成為僑鄉地區之壹。
閩南地區民營經濟較為發達,民營工業發展尤為突出, 人民生活十分富裕,湧現出恒安、達利、安踏、金龍客車等壹大批知名企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