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雕形式豐富,除了圓雕、浮雕等不同表現形式之外,還引申出留青、貼黃、鑲嵌等工藝。竹雕作品依據品種和產地的不同,在工藝上又各有所長。建築多浮雕,擺件多圓雕,糕板雕則都是陰刻;寧波工以骨嵌著稱,潮州工則以透雕見長。 圓雕 是指完全立體的雕刻,即前後左右均完整雕出景物形象,具有三度空間,在不依附任何背景的情況下,可從四周的任何角度進行欣賞。這種以圓雕技法刻制的器皿,大多是取竹根為材,根據竹的自然形態進行構思和設計,略施雕鏤,使其成為或巧妙、或古樸、或精致,供人觀賞的藝術品。這種因材施藝的創舉,看似簡單,實極難為。不僅要有豐富的想象力和卓越的獨創性,還要有極為高超的雕刻技術,兩者之間必須緊密配合。最具代表的要數封氏家族。封氏是竹刻世家,世代相傳多至五六代以上。其中最有名的封錫爵、封錫祿、封錫璋三兄弟,號稱鼎足。他們繼承了朱氏刻竹中的圓雕技藝,以竹根為原料,摹仿現實寫生,所制作的器物多以新奇勝。封錫祿和封錫璋兄弟由於技藝精絕,名聲遠播,被地方官推薦,於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被召入宮,於養心殿服務。 浮雕 是指在平面基礎上雕刻藝術形象,物象近似繪畫,前後體積壓縮。因此,浮雕是介於繪畫和雕刻之間的壹種藝術形式。浮雕的制作過程也表明了這壹點,即在雕刻前,先將畫稿貼在刻板上,然後依據畫稿進行雕刻。根據浮雕立體程度的差別,可分為“高浮雕”、“淺浮雕”、“薄意雕”、“線雕”等。高浮雕,與圓雕相接近,所雕形象起伏較壹般浮雕大,有的局部為圓雕,具有很強的立體感。淺浮雕,與繪畫相接近,所雕刻的想象所起伏較壹般浮雕平緩。薄意雕,最淺薄的浮雕,所表現的形象僅是壹層平緩的起伏,意到即止。 留青 所謂“留青”,也稱平雕,即是用竹子表面壹層青皮雕刻圖案,把圖案之外的青皮鏟去,露出竹肌。竹材幹後始能奏刀,此時表皮已由青轉白。所謂“跡若粉描”,與留青之花紋正合。刻後不須壹兩載,表皮即呈淡黃色,但此後變化不大。竹肌則由淡黃而深黃,由深黃而紅紫,故皮、肌色澤之差異會越來越明顯。這種雕刻方法不僅精巧,而且竹器外表色澤瑩潤,經常撫摩掌玩,年代越是久遠,竹肌顏色越是深沈,光滑如脂,溫潤如玉,色澤近似琥珀,同時圖案部分也越清晰突出。這種技法始於唐代,當時雖是留青竹雕的初期階段,所刻紋飾還比較渾樸簡單,但這種技法的出現,顯示出了竹刻藝術的提高與進步。 陰刻 是指所雕的物象低於雕面的水平面的雕刻技法。線刻,在平面的雕面上以陰刻線條造型,與繪畫中白描相似。 透雕 透,意為穿透。透雕又稱通雕。通,意為貫通。有在浮雕基礎上鏤空其底版使圖象空靈突出,分為單面鏤空雕與雙面鏤空雕。有在圓雕基礎上作鏤空透雕,雕出內層的景物。也有平面多層透雕,多的可達五六層。 貼黃 又稱“竹黃”、“翻黃”、“反黃”、“文竹”等。其工藝乃取竹筒內壁之黃色表層翻轉過來,經煮壓、粘貼到木制胎骨上使其成器。侵中期以來,江蘇嘉定、浙江黃巖、湖南邵陽、四川江安、福建上杭均以制作貼黃著稱。據已知文獻記載,以上杭為較早。貼黃器以木為胎。木胎可隨意造型,故能突破竹材為圓筒形的限制,可以制成各種形狀的器物,並因此而增加其實用價值,所以貼黃器是值得並應該提倡的。不過貼黃甚薄,只能淺刻。壹般民間的貼黃器,造型雕飾都比較簡單。但清宮所藏,精工華美,遠非民間者可比。 鑲嵌 為了增加竹木雕的層次感,采用與載體色澤不同的材料通過鑲嵌形成圖案。如嵌牙、嵌玉、嵌石、嵌竹、嵌木、嵌骨、嵌螺鈿、嵌珊瑚、嵌玳瑁、嵌珍珠、嵌瓷等材料。用多種材料鑲嵌在壹件作品上,稱“百寶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