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文化手抄報內容: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突出的是非物質的屬性,更多的是強調不依賴於物質形態而存在的品質。但在物欲橫流、精神空間被嚴重擠壓的當今社會,“非遺”同樣不可避免地在申報過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過度物化包裝的態勢、突破物質形態的藩籬和局限、保持“非遺”的非物質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遺產的必要態度。
“非遺”,都有著濃厚的文以化人的禮樂作用,大部分是先輩在勞動、生活中產生的對憂樂、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與態度的表達,是滿足人的自然需求、社會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態文化。其實用性,是在以人為本的基礎上。但現實保護中,我們對遺產的文化品質在不斷消解,功利性目的越來越突出,甚至“非遺”的留存、申報乃至保護,都有著強烈的利益驅動,不僅是個人的需要,還有當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遺工作變成了本地的廣告、旅遊的宣傳、增值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