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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的發展史

第壹章 音樂的起源和上古時期的音樂

人類社會從什麽時候開始有了音樂,已無法查考。但從古至今在音樂中卻沒有國界之分和種族之別,所謂樂器,就是奏出音樂的工具。如前所述,音樂的起源是以聲帶為樂器的“歌唱”,但人類伴隨著智慧的發展,開始了使用工具。不僅利用聲音唱歌,而且在管上鑿孔或者張弦撫弄以奏出音樂作為遊戲,這就產生了樂器。

壹、弦樂器的起源傳說: 墨丘利(Mercury)是希臘神話中諸神的使神。據說他在尼羅河畔散步時,腳觸壹物發出美妙的聲音,他拾起壹看,發現原是壹個空龜殼內側附有壹條幹枯的筋所發出的聲響。墨丘利從此得到啟發,而發明了弦樂器。雖說後人考證在墨丘利以前就已經有了弦樂器,但也可能是由此得到了啟發。

二、管樂器的起源傳說 :中國古代歷史記述了距今五千年前的黃帝時代,有壹位名叫做伶倫的音樂家,他進入西方昆化山內采竹為笛。當時恰有五只鳳凰在空中飛鳴,他便合其音而定律。雖然這壹故事也不能完全相信,但是,可將其看做是有關管樂器起源的帶有神秘色彩的傳說。

三、中國古代音樂: 中國最初的帝王——黃帝,是五千年前創造了歷法和文字的名君。當時,除了前述的伶倫之外,還有壹位名叫“伏羲”的音樂家。據說伏羲是人首蛇身,曾在母胎中孕育了十二年。他彈奏了張有五十弦的琴,由於音調過於悲傷,黃帝將其琴斷去壹半,改為二十五弦。

此外,在黃帝時代的傳說中,還有壹位名為神農的音樂家,他教人耕作,並發現了醫藥,據說是牛首人身。他創造了五弦琴,如果設想當時的音樂是使用五聲音階,那麽這是理所當然的。

論及古代中國音樂的書籍,據說為數不下三百種之多。孔子是距今大約二千五百年前的人,本人是音樂家,關於論述音樂的隨筆很多。他曾正式習琴,在悲哀與歡樂的時候都撫琴以慰,並傳授弟子。據說他有三千弟子,其中通六藝者達七十二人。孔子之所教,可稱為“詩、書、禮、樂”。“禮”是謂理天地陰陽的秩序,“樂”是取得諧調。也就是說,在他的哲學中,道德與音樂居於同等地位,力圖以音樂來提高品德。孔子非常愛好古琴,並能自行作曲,關於音樂的評論也可見於論語中。

另壹方面,古代中國的宮廷音樂多為舞樂,即詩、舞和音樂融為壹體,和今天的舞蹈是完全不同的。

四、埃及、阿拉伯的古代音樂 :埃及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壹。從作為帝王古墓的金字塔內石壁的雕刻上,可以看出演奏音樂的盛況以及音樂演奏者的行列,雕刻中有以手指彈奏的豎琴狀的弦樂器,以及各種笛類樂器。

阿拉伯等地區的器樂也相當發達,自古以來就使用在壹個八度之間分為十七個音名的特殊音階。

五、希臘古代音樂: 希臘音樂的起源也籠罩著壹層神話的面紗。阿波羅神主掌音樂,其下有九位繆斯(Muse)女神,將音樂稱為Music或Musik,希臘樂器中,有叫做阿烏洛斯的V字型雙管笛,有叫做裏拉(Lyra)的手琴,還有叫做齊特爾(Kithara)的類似吉它的弦樂器,這些樂器都是從埃及或阿拉伯傳入的。

六、純律的產生: 公元前六世紀,古希臘大哲學家和數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用壹種稱為弦琴(Monochord)的單弦樂器,首先解釋出純律理論。這就是根據弦的長度,以壹比二作為完全八度,以二比三作為完全五度的方法,把當時所使用的壹切音程都計算出來了。

第二章 中世紀音樂

壹、基督教與中世紀的音樂 :中世紀時代的歐洲,教會比國家或其它社會集團,都有更強大的統治權力。在那個時代,包括哲學的各種學問和藝術都為教會服務,中世紀的音樂由於基督教而取得了不尋常的發展。在教會音樂中,開創了復調音樂的形式並完成了對位法。最初印刷樂譜,是教會為了作彌撒而用的。鍵盤樂器的興起以至其教授法,沒有壹件事能夠離開教會而產生。從音樂的全部理論到記譜法,以至合唱、合奏,多半都是中世紀教會的遺產。今天的交響樂和歌劇的內容雖然絕大部分是描寫世俗的,也不能說與中世紀的教會無關。

教會音樂,最初大概是原封不動地采用了從猶太王國傳來的形式,即歌唱聖詩、朗誦聖經,可以想象是純粹的聲樂。宗教音樂歷來以聲樂為主,這是因為聲樂有歌詞。與此相反,器樂主要是作為世俗音樂而得以發展起來的。

二、羅馬式音樂 :“羅馬風格”壹詞主要來自那個時代的建築用語。羅馬式音樂是世界藝術史上最偉大的紀念碑式遺物之壹。這種音樂既無和聲也無伴奏,其特征是以齊唱形式為主,通過教堂天井的回音產生莊嚴的和聲感,其純樸、清麗的宗教感情與羅馬風格的教堂建築是完全壹致的。

羅馬式音樂是中世紀這壹時期的重要音樂形式之壹,其代表當首推格雷戈裏聖詠(Gregorian Chant),這是典型的天主教音樂。在漫長的中世紀裏,音樂方面起了最重要作用的正是格雷戈裏聖詠,它是純粹的單旋律的歌唱。在格雷戈裏聖詠中,已經有多利亞調式、弗利幾亞調式、裏第亞調式、混合裏第亞調式等四種教會調式及其變格調式。到了十六世紀,出現了伊奧尼亞調式及愛利亞調式,進而形成今日的大、小調音階。在格雷戈裏壹世時代,已經在羅馬設立了稱為“歌唱班”的教授聖詠的學校,這可看作是世界上最早的音樂學校之壹。

安普羅修斯(Ambrosius,340-397)聖詠則收集了在教會中所唱的歌曲,為教會音樂制定了由七音組成的四種教會調式音階,還創造了對唱的形式等。在聖詠中,歌詞與語言的語勢、聲調的高低和節奏的關系以極為理想的形式得到解決,它們非常自然而完善地表現了宗教感情,可以看作是到這壹時代為止的音樂藝術的總結。

第三章 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

壹、哥特風格和文藝復興 :從十三世紀中後期到十四世紀,歐洲社會進入文藝復興時期,北歐興起了哥特風格的藝術,哥特風格表現得最明顯的是在建築方面。在音樂中,哥特風格從未明確地形成為代表壹個時代的形式,但起始於奧幹努姆(Organum)的復調形式,相當明確地表現出哥特風格的特征。在十二世紀時期的許多經文歌中,除了莊嚴的格雷戈裏聖詠的固定旋律之外,還有采用舞蹈旋律和愛情歌曲的旋律,配以不同的歌詞和拍子***同歌唱的形式。

二、文藝復興與音樂 :音樂上的文藝復興,略晚於其他文藝形式如文學、美術等。有代表性的作曲家,首先可以舉出弗朗切斯·蘭迪諾(Francescl Landino,1325(?)-1397),他采用了同時歌唱三種不同歌詞的這壹大膽手法,留下了許多牧歌和敘事曲。杜法伊(Guillaume Dufay,1400-1474)則完成了四聲部手法。奧幹努姆(Organum)的復調手法,更導致了以巴赫為頂峰的對位法理論的完成。

從十壹世紀末葉到十三世紀末葉,歐洲發生了十字軍東征事件。這壹歷史事件對於東西方文化交流起了巨大的影響,在音樂上的顯著表現是出現了遊吟詩人、遊吟歌手、抒情歌手等人物,所唱的詩歌內容有情歌、敘事詩式的故事、自然的贊美詩以及宗教或道德方面的內容等等。作為樂器則使用類似豎琴那樣的小型手琴或古提琴族內的樂器。

第四章 巴羅克時代的音樂

壹、巴羅克(Baroque)風格: 從年代上說,大體上從十六世紀末到1750年間的音樂,稱為巴羅克音樂。十六世紀末葉,音樂史上第壹部歌劇在意大利的佛羅倫薩上演,也是以喬萬尼·加布裏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為中心的“威尼斯樂派”的全盛時期。而1750年則是對位法大師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去世之年,代表巴羅克巔峰的對位法音樂可以認為以巴赫去世而告結束。

巴羅克(Baroque)壹詞,原來的意思是形狀不整的珍珠,最初是在建築方面來表明壹種藝術形式。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是以希臘、羅馬的形式美為第壹性的,對之而言,巴羅克風格是壹種全新的表現形式,也是後來興起的洛可可(Rococo)藝術的前提。

巴羅克時代的歐洲音樂以德國、意大利和法國等幾個國家為代表,音樂藝術在這壹時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發展。

二、巴羅克時代的德國音樂: 巴羅克時代的德意誌音樂,可以說以許茨、巴赫和亨德爾為代表。如果把中世紀以來的復調音樂比做金字塔,則他們的音樂就是塔頂,他們吸收了文藝復興以來的意大利的新音樂,並開拓了壹條新的道路。

許茨(Heinrich Schutz,1585-1672年)比巴赫和亨德爾恰恰早生壹百年,二十四歲時赴意大利留學,就讀於威尼斯樂派的大師加布裏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他回德國後,發表了第壹部德文歌劇《達夫內》,此外還創作了許多受難曲。許茨的風格對後來的兩位巴羅克音樂大師巴赫、亨德爾的創作有著重要的影響。

亨德爾和巴赫的音樂作品,無論在集成傳統音樂方面,還是在追隨新思潮方面,都在音樂史上放著射著異彩。亨德爾的作品,多為歌劇和清唱劇音樂,在器樂作品中也含有強烈的聲樂因素,這顯然是受了意大利的影響;而巴赫的音樂,在聲樂作品中也含有強烈的器樂因素,這預示了以後的古典主義時代的到來。

三、巴羅克時代的意大利音樂 :歌劇這壹偉大的藝術形式,就誕生在“音樂的搖籃”——歐洲文明古國意大利。古老的城市佛羅倫薩,有許多偉大的藝術家和壹批對古希臘藝術感興趣的貴族。這些貴族決心賦予希臘戲劇以新的生命,他們開始給古老的希臘故事譜曲,並且穿上戲裝演出,而整個故事是由壹個合唱隊唱出來的,這無疑就是歌劇的雛形了。後來經過發展,故事裏的每個角色由壹個歌唱者演唱,而在合唱節目之間,由男女歌唱家分別擔任獨唱。當角色的話語輕柔時,臺詞將半唱半說。這種歌唱差不多象壹首贊美詩:被叫做宣敘調。而強烈的感情則是用叫做詠嘆調的真旋律來表現。不久,詠嘆調開始用來炫耀歌手的美好聲音。那時,無論壹部歌劇是在意大利還是在英國或德國上演,它的詠嘆調總是用意大利語演唱的,而它的宣敘調部分則用那個國家的語言演唱。

意大利的巴羅克音樂中,弦樂可與早期的歌劇相提並論。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弦樂器,至今仍是管弦樂隊中不可缺少的樂器,也是極為重要的室內樂及獨奏樂器。在巴羅克時代的意大利,弦樂與歌劇相結合,做為古序曲而得以發展。歌劇的序曲必須是以快速開始,中間部緩慢,最後再以快速終結這樣的三部分構成,這種形式後來成為協奏曲和交響樂的基本形式。而當時的古序曲和協奏曲都是以弦樂為主的。這壹時期的意大利盛產小提琴家,如托萊利(Giuseppe Torelli,1650-1708)、科萊裏(Arcagello Corelli,1653-1713)、維塔利(T.Antonio Vitali,1665-1735)、維瓦爾第(Antonio Vivaldi,1675-1743)、塔蒂尼(Giuseppe Tartini,1692-1770)等,都是早於巴赫的音樂家,他們全都是小提琴名手,而且都是小提琴音樂的作曲家。另外,意大利的小提琴制作家輩出,如阿瑪蒂、瓜爾奈裏和斯特拉迪瓦利等都是意大利北部阿爾卑斯地區的克雷莫納(Cremona)人,他們精心制作的小提琴,壹直到今天還活躍在舞臺上,顯示出空前絕後的藝術魅力。

四、巴羅克時代的法國音樂 :在這壹時期的法國,以巴黎為中心,以各地王侯貴族的府邸為背景,歌劇和古鋼琴音樂極為盛行。當時的法國歌劇,脫離了意大利歌劇的傳統而獨自成長,可說是接近於舞劇的形式。

巴羅克時代,法國最有代表性的歌劇作曲家是呂利(Jean Baptiste Lully,1632-1687),他創作的歌劇簡潔明晰、旋律動聽,同時具有很強的舞蹈特點,內容也較為深刻,並大量運用了辛辣、幽默的手法。

與歌劇同時盛行的是古鋼琴音樂。古鋼琴這種樂器,常常附以代表巴羅克文化的裝飾,它與羽管鍵琴等都是今日鋼琴的前身。在這方面最著名的大師,是庫泊蘭(Francois Couperin,1668-1733年)和拉摩(J.P.Jean Philippe Rameau,1683-1764年),他們的作品中有許多是為古鋼琴譜寫的組曲,其中有許多曲目至今仍用現代鋼琴廣為演奏。拉莫於1722年出版的和聲學概論,是音樂史上最早的和聲學理論著作。

第五章 古典主義音樂

壹、音樂中的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的萌芽,發生在巴羅克時代的意大利。後來由於在維也納出現了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三人,借此古典主義音樂便得以形成。因此,音樂方面的“古典樂派”實際上指的是“維也納古典樂派”。古典主義藝術,首先發生在文藝領域中,它以恢復希臘、羅馬的古典藝術為目的,註重形式上的勻稱和諧調,主要放眼於追求客觀的美。

二、初期古典樂派 :文藝復興以後在意大利興起的主調形式的新音樂,以貴族社會為背景,在德意誌和奧地利各地繁榮昌盛起來,其初期有三個主要樂派:第壹派,是以音樂大師巴赫的次子卡·菲·埃·巴赫為中心的柏林樂派;第二派,是以約翰·施塔密茨(Johann Stamitz,1717-1757年)為中心的曼海姆樂派。第三派,是以瓦根紮爾及蒙恩為中心的早期維也納樂派。

在古典派音樂中,雖然歌劇也是壹個重要部分,但從整體來看,古典派音樂的特色在於器樂,特別是奏鳴曲和交響曲形式的音樂。曼海姆樂派的室內樂和交響樂不僅對維也納樂派產生了影響,而且對波恩時代的少年貝多芬也給予了直接的影響。

奏鳴曲形式是古典樂派音樂中極有代表性的形式。那就是在呈示部中有第壹、第二主題的對比,中間出現發展部,然後繼以兩個主題反復的再現部。曼海姆樂派當時已經具有了相當完整的這種形式。在交響樂形式中加入小步舞曲樂章的也是曼海姆樂派,在他們的交響樂配器中,木管樂器也采用了雙管編制。莫紮特在自己的交響樂中加用單簧管這壹樂器,也是在曼海姆聽到他們的樂隊的演奏之後學來的。

三、維也納古典樂派: 以“交響樂之父”海頓、“音樂天才”莫紮特和“樂聖”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古典樂派,在音樂史上建立起壹座不朽的豐碑。這壹樂派的主要特征是反映人類普遍的思想要求、追求美的觀念、強調風格的高雅,給予人們樂觀向上的進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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