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的好處
壹、吸收直接投資
即企業采用吸收國家、法人或個人投資,吸收的投資中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1.吸收投資的優點:
(1)有利於增強企業信譽;
(2)有利於盡快形成生產能力;
(3)有利於降低財務風險。
2.吸收投資的缺點:
(1)資金成本較
(2)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二、發行普通股票
1.普通股籌資的優點:
(1)沒有固定利息負擔;
(2)沒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
(3)籌資風險小 ;
(4)能增加公司的信譽 ;
(5)籌資限制較少。
2.普通股籌資的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
(2)容易分散控制權;
(3)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余,會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三、發行優先股
1.利用優先股籌資的優點:
(1)沒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本金;
(2)股利支付既固定,又有壹定彈性;
(3)有利於增強公司信譽。
2.利用優先股籌資的缺點:
(1)籌資成本高 ;
(2)籌資限制多;
(3)財務負擔重。
四、發行債券
1.債券籌資的優點:
(1)資金成本較低?比股票籌資成本低;
(2)保證控制權;
(3)可發揮財務杠桿作用?公司收益好時,債券持有人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而更多收益可分配給股東。
2.債券籌資的缺點:
(1)籌資風險高?有固定到期日,並定期支付利息;
(2)限制條件多?限制比發行優先股和短期債務嚴得多; (3)籌資額有限?當公司的負債比率超過壹定程度後,籌資成本會快速上升,有時發不出去。
五、發行可轉換債券
即在債券有效期內,只支付利息,在債券到期日或某壹時間內,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將債券按照規定的價格轉換公司的普通股。如不執行期權,則公司在債券到期日兌現本金。
1.可轉換債券融資的優點:
(1)還貸成本比普通債券低,籌資成本較低;
(2)靈活性較強,容易發行,便於籌集資金;
(3)有利於穩定股價;
(4) 相對於增發新股而言,減少股本擴張對每股收益和公司權益的稀釋;
(5)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2.可轉換債券融資的缺點:
(1) 相對於發行普通債券而言,股本可能被稀釋,同時到期利息的還貸流不確定;
(2)牛市時,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比發行轉債更為直接;
(3)熊市時,若轉債不能強迫轉股,公司的還債壓力會比較大;
(4)相對於發行普通債券而言,可能會使公司企業的總股本擴大,攤薄了每股收益。
六、金融機構貸款
1.金融機構貸款籌資的優點:
(1)籌資速度快;
(2)籌資成本低?就我國目前情況,與發行債券比較;
(3)借款彈性好?可直接與銀行商談確定貸款的時間、數量和利息。
2.金融機構貸款籌資的缺點:
(1)財務風險大?必須定期還本付息,在經營不利情況下有較大風險;
(2)限制條款多?如定期報遞有關 報告 、不準改變借款用途;
(3)籌資數額有限?銀行壹般不願借出巨額的長期借款。
七、風險資本市場融資
1.風險資本市場融資的優點:
(1)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創階段的重要融資方式;
(2)有利於培育中小型高新科技企業,推動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3)有利於制度創新、 金融創新和技術創新相融合
(4)支持中小型科技企業變革內部治理結構的走向股份化和規範化。
(5)對科技成果產業化產生巨大推動作用,推動技術擴散和專業分工的發展。
2.風險資本市場融資的缺點:
(1)風險資本市場具有高風險、高成長性特點,並且其投入資金具有顯著的周期流動性特點;
(2)風險資本家或風險投資基金大多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或實施直接監督,股東對企業的影響力非常大;
(3)高風險性?主要體現在技術風險、信息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八、融資租賃
1.融資租賃籌資的優點:
(1)籌資速度快?租賃與設備購置同時進行;
(2)限制條款少?相比債券和長期借款而言;
(3)設備淘汰風險小?租賃期限為資產使用年限的75%;
(4)財務風險小?租金在整個租期內分攤;
(5)稅收負擔輕?租金可在稅前扣除,具有抵免所得稅的效用。
2.融資租賃籌資的缺點: 資金成本較高?租金比銀行借款或發行債券所負擔的利息高得多。
九、商業信用融資
即利用賒購商品、預收貨款、商業匯票等商業信用進行融資。
1.商業信用融資的優點:
(1)籌資便利;
(2)籌資成本低;
(3)限制條件少。
2.商業信用融資的缺點:
商業信用的期限壹般較短,如果企業取得現金折扣,則時間會更短,如果放棄現金折扣,則要付出較高的資金成本。
項目融資的主要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註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註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註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項目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壹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 項目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項目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項目風險。如要求項目?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持。
5.項目融資程序的復雜性
項目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資程序比傳統融資復雜。且前期費用占融資總額的比例與項目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項目融資雖比傳統融資方式復雜,但可以達到傳統融資方式實現不了的目標。
壹是有限追索的條款保證了項目投資者在項目失敗時,不至於危機投資方其他的財產;
二是在國家和政府建設項目中,對於?看好?的大型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三是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項目,特別是對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其他業務與項目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項目風險或國家風險。
可見,項目融資作為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資金密集型的項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
項目融資的基本流程
項目融資壹般要經歷融資結構分析、融資談判和融資執行三個階段。
融資結構分析階段
通過對項目深入而廣泛的研究,項目融資顧問協助投資者制定出融資方案,簽訂相關諒解備忘錄,保密協議等,並成立項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