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如果妳壹定要研究戲法和魔術的區別我可以告訴妳還是有的:
我國古代幾千年來,習慣於穿長袍大褂,戲法兒的服裝即遵循傳統,壹直穿大褂表演。而魔術的服裝為穿西服或制服。戲法兒的道具,大部分是勞動人民司空見慣的日常生活用品或生產工具.如;盆、碗、碟、勺、籠、箱、櫃、刀等。而魔術道具,大部分觀眾不熟悉.全靠特制而成。如:魔術棍、魔術槍、鐵皮簡、魔術缸等。戲法兒的手法是“上下翻亮.經外交代”。意思是表演前向觀眾交代雙手時的姿態,必須上、下、反、正都要亮明,把蓋布裏外讓觀眾看過。而魔術的手法是“上指下掏,左亮右操”。當演員用手指向上空時.而趁機用另壹只手掏出下面所埋伏的東西.故為“上指下掏”。當演員讓觀眾看左手時,迅速將埋伏物用右手操出,名曰“左亮右操”。“戲法兒”和魔術的基本手彩活(即手上的技巧)各有四套。
戲法兒是“丹、劍、豆、環”。丹,是吞鐵蛋,劍,是吃寶劍;豆,是仙人摘豆(兩個碗把七顆膠豆扣在壹起,來回變幻,來去無蹤,出入無影);環,是指九連環,將鉛絲制成九個鐵圈,可變幻成顯意式的形象性東西,如:三輪車、官帽、花籃、燈籠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