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明星代言已成為壹種普遍現象。 明星代言產品和自己的行業,壹方面可以購買自己的商業價值,另壹方面,也有利於促進中國的經濟發展。但是,黃曉明陳赫被曝掛牌代言,明星餐飲店暴露出來了很多的問題,需要去解決。
壹些明星餐飲店不用心經營,而是掙快錢,這種店鋪走不遠的。這種事件可以算的上虛假宣傳。
隨著中國廣告業的飛速發展,明星的廣告報酬也大大提高。明星只需要不到壹天的時間就可以拿到豐厚的薪酬。這種行業狀況導致許多明代代表為了昂貴的代言費用而忽略了產品本身的質量,獎勵足夠好,他們會接受為產品說話。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而且對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極大的風險。因此,在出現虛假廣告之後,最有效的措施是命令明星代理人停止虛假廣告的行為,並告知公眾該廣告是虛假的,以防止其他不知情的消費者因該虛假廣告而遭受的人身傷亡他們被購買產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誤導。
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商品推薦人的連帶責任應當納入廣告法中,適用於所有商業廣告背書行為。如果明星和其他公眾人物使用他們的公眾形象來代表商品,他們應該比普通發言人承擔更多責任。廣告代言人(如明星)的責任類型和責任範圍也應在廣告法修正案中規定。如果明星代言的商品或服務對消費者造成損害,消費者應當承擔賠償的民事責任,賠償的民事責任不僅應當是補償性的,而且應當是懲罰性的,以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明星利益非法的廣告行為具有更大的威懾力。違反廣告法及其他法律的禁止性和強制性規定,造成社會治安混亂或侵犯社會公***利益,影響重大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