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綱要》是小學德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是學校實施德育的依據,是家庭和社會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依據,也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小學德育督導和評估的依據。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壹、從實際出發。鑒於我國幅員廣闊,各地情況差異較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也可對《綱要》的教育內容和要求進行分解,使之成為適合於不同年級段,各有側重的系列,並可補充壹些鄉土教育內容。學生品德評定的辦法,各地可繼續實驗。
二、加強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各類小學實施《綱要》進行分類指導,確定專人負責,並把工作重點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訓骨幹,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總結交流經驗等方面。
三、列入評估內容。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實施《綱要》的情況列入評估學校、考查教師的重要內容,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之壹。成績突出的思想品德課教師和教研員可評為高級教師,德育工作卓有成效的校長、教導主任和教師可獲人民教師獎章。
四、爭取有關部門配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貫徹執行《綱要》時,要註意協調好與***青團、婦聯、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司法等有關部門之間的關系和各項教育活動,***同做好工作。對於社會上損害小學生身心健康的不法行為,要與有關部門積極配合,依照法律嚴肅懲處。
五、開展德育科學實驗和理論研究。要結合實施《綱要》積極開展德育科學實驗,加強理論研究。要將科(教)研單位、學校、教育行政三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調查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新時期小學德育工作的特點和規律;要遵循繼承、發展、改革、創新的原則,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討論和理論研究活動,並對小學德育整體改革加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