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對於壹個母親來說,便是她生命的全部,為了孩子母親會敢於面對所有的困難,如果要是有多個孩子,母親也會咬緊牙關不會丟棄任何壹個孩子,可是有的時候往往命運便會開出壹些殘酷的玩笑,江蘇徐州的蔣女士就面臨著這壹個殘酷的玩笑,想離婚這個孩子卻不知道該怎麽分:
壹、 連續生了七個孩子想離婚江蘇的蔣女士21歲就結了婚,由於不太註重避孕,連續生了4個孩子。蔣女士感覺孩子多了有些經濟壓力也分散的精力,便開始進行註意,由於是4個女孩子,而當地又有重男輕女的不良風俗,許多人在蔣女士的背後指指點點,蔣女士為了爭壹口氣,便連續生了七個孩子,六個女兒,壹個兒子,最大的12歲,最小的4歲。而在這家庭生活過程之中,蔣女士發現老公不顧家庭並且好賭便想離婚,只是這7個孩子該怎樣分解成了壹個問題。
二、年幼的孩子優先判給母親在夫妻感情雙方破滅之後,孩子的歸屬問題,壹直變是雙方的爭奪的焦點,可以放棄車子、房子、票子、可是絕對不會放棄孩子,其實對於孩子歸屬法律上是有相關的規定的,
1、 哺乳期的孩子壹般判給母親
在相關的案例之中,年幼的孩子壹般都會判給母親,如果母親沒有重大過錯或者是問題,特別是在哺乳期的孩子,因為在哺乳期的孩子需要母親的格外照顧,特別是母乳的餵養,更加有利於孩子的健康生長,照顧年幼的孩子也需要細心和耐心,而女方更加適合於這個角色。相比之下男方則在壹般情況之下,是不會獲得年幼孩子的撫養權,除非男方能夠拿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女方並不適合撫養年幼的孩子,交給女方撫養之後,會對孩子的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重大的影響和危害。
2、孩子會判給個人條件好的壹方
我們都知道孩子是人類的明天,也是壹個國家和社會發展的基礎,而將壹個孩子培養成才是需要壹個穩定的經濟基礎,因此法律在考慮判給哪壹方的時候,會先考慮個人的經濟情況、身體健康情況以及其他的壹些相關因素。
因為需要給孩子提供壹個安穩的環境,能夠提供孩子的生活和學習的保障,能夠讓孩子健康健全的快樂成長。
3、會聽取孩子的意見
法院在調查階段也會去聽取孩子的意見,因為有壹些孩子年齡已經比較大,能夠清楚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雖然並不願意在爸爸媽媽之間做出壹個選擇,可當需要面臨著選擇的時候,孩子們也會很快的做出自己的選擇,而不會受到別人的左右,而孩子的這些意見也會被法院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