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播放比較好的電視或電視劇的時候,電視臺就會拼命往裏塞廣告,有的十幾分鐘會連續插播壹兩段廣告,這使觀眾叫苦不叠,進而對廣告產生逆反心理,嚴重“殺傷”了觀眾對節目的持續收視熱情。還有,當我們的思緒完全沈浸在劇情之中,與劇中人物***命運的時候,“哢”的壹下來了壹個“不孕不育”的廣告,壹下子幾分鐘就過去了。我們的思維就這樣被迫終止了,本來十分完整的情感就這樣被割裂了。這期間的廣告都是在人們毫無心理戒備的情況下,硬性地灌輸到腦海中,此時,我們是“奴隸”。而且這種做法對影片也是極其不尊重的,它的出現與影片在感情色彩及內容意義上都沒有很好地銜接。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我們不反對適當插播廣告,因為可以了解壹些新產品,也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但電視臺在節目之間插播廣告,作為電視節目的附加部分,與相應的電視節目應該是壹個整體,而這種忽然插播的方式使整個電視零碎化、片段化,並且會使人的心靈變得麻木並且粗糙,而且情操不能得到陶冶,更不可能達到很好的審美欣賞的境界。
在我們看電視連續劇《鐵道遊擊隊》的時候,正播放到壹位日本軍人講他被俘卻沒有遭到虐待,而日本軍人在捉到中國俘虜是如何殘虐的時候,我們的思緒沈浸在對日本人的萬分痛恨之中,他們是多麽的兇殘……忽然插播了壹個名叫“法士特之歌”的廣告。直到該廣告結束,我才意識到這是個企業的宣傳片。在這之前,電視臺為何不稍稍提示壹下觀眾下面是廣告時間,從而給觀眾以思想準備。人的情感是需要培養的,我們的情感在這樣毫無講究的廣告插播影響之下,只會深受其害,而不會利於情感培養。正當我們在收看壹部很具生活情節的電視劇的時候,壹個拿著槍的女人忽然出現在電視中指著妳,我們在被“恐嚇”中才明白原來這是壹則玉蘭油的廣告。槍是對準敵人和罪犯的,廣告的做法會使人覺得很別扭,哪裏有心思去護膚呢?這樣的插播方式確實值得商榷。
這種胡亂插播方式反映出部分新聞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缺失,具備職業道德是所有社會從業人員的底線,對新聞從業人員更是如此。還有壹種情況,正在進行的電視節目中,突然插播廣告,但是它有廣告倒計時,比如說五分鐘,像央視的經濟頻道,這樣的話就可以自由地安排時間,休息壹下眼睛或者解決壹下個人問題——根據調查統計,這壹時間段內的用水量有所增長。相比較而言,這種插播方法人們還是能夠接受的,主要是人們的情感不會受到突然的扼殺。廣告插播是想用豐富的畫面和豐富煽動的語言將產品功能和賣點直接傳遞給消費者,從而促進產品銷售。當我們看到壹則廣告時,如果能產生愉悅的感覺或***鳴的狀態,在生活中我們也會情不自禁地去關註這種產品甚至直接去購買,這時廣告的作用算是得到了發揮。但是也存在另外壹種情況,比如說壹則廣告連續播放多遍,如此重復播放,使人們對其產生極其厭倦的感覺。而且我們的情感也不能得到保護,如果情感都受到牽制,哪裏還有的自由?沒有比思想情感被割裂更痛苦的了。
在利益的驅使下,廣告鋪天蓋地地出現在電視畫面中,我們的視野中,我們被動地接受著。許多人認為插播廣告只是壹種手段,並不承擔社會倫理的義務,特別是在當今“註意力經濟”時代。廣告插播只是想抓住消費者的眼球,可以把廣告倫理拋之腦後。中國的孔老夫子區別了義與利:“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所謂義是指行為必須遵循的原則,所謂利是指個人的私利。電視臺這種不顧觀眾的利益,拼命地插播廣告就是沒有遵循原則,是不道德的,是違背倫理的。
當今人們越來越浮躁,大量的所謂信息出現在人們的腦海中,慢慢地使人們失去方向,思維跟著廣告走。而這種毫無意義、突如其來的廣告將會使人們的心靈變得越來越麻木。
講到這裏,我們應進壹步認識電視臺的責任,在電視編輯制作過程中應該註意到插播廣告與電視片的銜接,情感與趣味的銜接,使兩者自然過渡,從而使電視節目成為壹個有機的整體,而不是把廣告插播當做起壹種硬性連接功能的手段。廣告插播是需要相關的審美標準和倫理標準的,看壹則廣告是否具有文化價值,我們就要明確這則廣告是否具有美感,是否具有文化的審美價值。這種審美價值應該通過本身所體現出來的美感和和諧的形式體現出來。在人們毫無心理戒備的情況下進行插播,本身就無所謂和諧,哪裏還有美感呢?很多地方電視臺在播放廣告時總是按照廣告主的要求連續不斷地播放兩到三遍甚至更多,這種信息過頻過濫嚴重挫傷觀賞者的觀賞興趣。還有,壹些媒體在播放廣告時音量明顯增大了,比其他非廣告節目的音量要大許多。這也是對觀眾權力的粗暴幹涉,觀眾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接受的。另外,電視臺也應當選取品位較高的廣告進行插播,像那些對少年兒童的心理有腐蝕作用,編排無序,制作低劣,扭曲價值體系的廣告都應不予播放。像2003年壹直播放的以“孝敬老人”為主題的公益廣告——“給媽媽洗腳”宣揚中華民族孝敬老人的傳統美德,讓人形成對照,這樣的話可以影響到自己。最後電視臺應該充分了解和分析當地人的收視習慣和收視心理,從而有針對性、有計劃地設置廣告時段。利用突然插播或所謂的廣告技巧對人們進行轟炸來獲取經濟利益是不可取的,把廣告倫理拋之腦後的做法必會被人們鄙視。
參考文獻:
[1]美國電視廣告規範.
[2]斯密.道德情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