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又稱琴、瑤琴、玉琴、絲桐和七弦琴,是壹種漢族傳統撥弦樂器,有三千年以上歷史,屬於八音中的絲。古琴音域寬廣,音色深沈,余音悠遠。自古“琴”為其特指,19世紀20年代起為了與鋼琴區別而改稱古琴。初為5弦,漢朝起定制為7弦,且有標誌音律的13個徽,亦為禮器和樂律法器。
琴是漢文化中地位最崇高的樂器,有“士無故不撤琴瑟”和“左琴右書”之說。位列中國傳統文化四藝“琴棋書畫”之首,被文人視為高雅的代表,亦為文人吟唱時的伴奏樂器,自古以來壹直是許多文人必備的知識和必修的科目。伯牙、鐘子期以“高山流水”而成知音的故事流傳至今;琴臺被視為友誼的象征。大量詩詞文賦中有琴的身影。現存琴曲3360多首,琴譜130多部,琴歌300首。主要流傳範圍是漢文化圈國家和地區,如中國、朝鮮、日本和東南亞,而歐洲、美洲也有琴人組織的琴社。
古琴是漢民族最早的彈撥樂器,是漢文化中的瑰寶,是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實物距今有二千四百余年,唐宋以來歷代都有古琴精品傳世。存見南北朝至清代的琴譜百余種,琴曲達三千首,還有大量關於琴家、琴論、琴制、琴藝的文獻,遺存之豐碩堪為中國樂器之最。隋唐時期古琴還傳入東亞諸國,並為這些國家的傳統文化所汲取和傳承。近代又伴隨著華人的足跡遍布世界各地,成為西方人心目中東方文化的象征。 革胡是胡琴類的低音拉弦樂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楊雨森經過多年的改革和實踐後,在保留胡琴類樂器基本音色和造形的基礎上,結合西方提琴類樂器的發音結構研制而成。革胡初期有小、中、大及低音革胡四種,及後經過不斷的改革,無論在音色、外形等都有所改善,大大豐富了民族樂隊的低音域。
革胡由圓形和橫置的木制琴筒組成,壹端蒙有蟒蛇皮(單皮震動式或雙皮震動式),用杠桿式琴碼架起弦線,張弦四根。香港中樂團現時采用的革胡是單皮震動式革胡。
革胡的音色堅韌響亮,音域寬廣,約有三個八度。革胡以琴弓在弦外拉奏發聲,或用右手手指撥弦彈奏。它的音色變化大致與二胡相同。革胡多負責演奏樂曲中的中低音聲部,可演奏各種雙音、和弦,而且適應任何轉調。革胡在合奏時,有增強音響厚度、豐富和聲效果的作用。
革胡的演奏技巧分為右手和左手技巧。右手主要是弓法技巧,有慢弓、快弓、分弓、連弓、斷弓、頓弓、跳弓、抖弓等。由於革胡的琴箱較大、琴弦較長,餘音亦較長,因此亦不時會以撥弦的方式演奏。至於左手的技巧則主要有泛音、顫音、打音和滑音等。由於革胡的指位距離比較寬,故此,它不適宜演奏過快的音符或者是過多的加花演奏。 中胡是中音二胡的簡稱,屬胡琴類的中音拉弦樂器,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二胡的形制基礎上改革制成;外觀形狀與二胡壹樣,琴筒比二胡大,琴桿亦較長。
中胡的結構除體形外,基本上與二胡相同,音域約有兩個八度,音色變化與二胡基本相同。中胡在民族樂團中壹般擔任弦樂器的中、低音聲部;其深厚豐潤的音色,能演奏抒情的旋律。在民族樂團合奏中,主要用於豐滿弦樂以至整體的中音聲部,例如重疊高聲部的旋律,以加強音響效果。在擔任伴奏角色時,演奏持續長音及各種節奏型作和聲性的伴奏。
演奏技巧方面大致與二胡相同,分右手和左手技巧。除作伴奏樂器外,亦擔任獨奏;著名的中胡獨奏曲有《草原上》 (劉明源曲)等,中胡協奏曲則有《蘇武》 (劉洙曲)等。
高胡又名“粵胡”,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廣東音樂名家呂文成由二胡改革而成。它形如二胡,但琴身比二胡略小,定弦亦比二胡高四度或五度,因而音色清亮華麗。早期是廣東音樂和粵劇伴奏的主要樂器之壹,逐漸成為既能獨奏,亦能合奏和重奏的拉弦樂器。
高胡的形體結構基本上與二胡相同,只是琴筒較小、琴桿也較為短。演奏者把琴筒夾於兩腿間演奏。高胡的定弦比二胡高五度,音域約有兩個八度。 高胡音色在各音區的分別不大,音色變化亦與二胡相同。高胡在民族樂團中擔任弦樂器的高音聲部,雖不如二胡表現力豐富,但仍擅於演奏抒情的旋律或表達熱烈歡騰的氣氛。它在擔任伴奏角色時能演奏持續長音、各種節奏型和華彩型伴奏等。
高胡的演奏技巧與二胡相同,分為右手技巧和左手技巧。著名的樂曲有高胡協奏曲《琴詩》(李助 曲)、《梁祝》(何占豪、陳鋼曲)等。 低音革胡的外形與革胡相同,但體形較大,同樣是楊雨森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二胡基礎上創制而成的低音拉弦樂器。改革後的低音革胡在音色和外形等也有所改善,豐富及加強了民族管弦樂團的低音聲部。
低音革胡的結構與革胡相同,但由於它的體形較大,拉奏的時候需要站 或坐在較高的椅子上。它的聲音低沈渾厚,演奏方法與革胡壹樣,弓法亦如西洋樂器中的低音大提琴。低音革胡的演奏技巧大致上與革胡相同。 板胡屬於中國民樂中的弓弦樂器,琴筒由木料或椰子殼制成,它的發音清脆而響亮,適用於表現熱情奔放的曲子。除了獨奏外,它也是北方的戲曲(如河北梆子、評劇、豫劇等)的主要伴奏樂器。板胡是伴隨著中國地方戲曲梆子腔的出現,在胡琴的基礎上產生的壹種擦奏弦鳴樂器,歸屬於拉弦樂器。
它的名稱是因為琴筒用薄木板粘成而得名的。又稱梆胡、秦胡、胡胡、呼胡、大弦和瓢,清代時曾別稱板琴。板胡在中國大約有300多年的歷史,品種繁多,音色明亮,高亢。是我國多種梆子腔戲曲,北方戲曲和曲藝的主要伴奏樂器。 蒙古族弓拉弦鳴樂器。古稱胡爾。蒙古族俗稱西納幹胡爾,意為勺子琴,簡稱西胡。元代文獻稱其為胡琴。漢語直譯為勺形胡琴,也稱馬尾胡琴。歷史悠久,形制獨特,音色柔和渾厚,富有草原風味。可用於獨奏、合奏或伴奏。流行於內蒙古自治區各地,尤以東部科爾沁、昭烏達盟壹帶最為盛行。早在宋代之初,我國北方蒙古族人民就在火不思、忽雷等彈弦樂器的基礎上,制成了弓拉弦鳴樂器胡琴,蒙古族人民稱其為“胡爾”,它與奚琴類型的拉弦樂器在形制和奏法上完全不同 ,這是壹種二弦、弓在弦外拉奏的胡琴。蒙古族俗稱“西納幹胡爾”,即勺子琴之意,還簡 稱為“西胡”。
是宋代彈弦樂器火不思向拉弦樂器變革的產物。北宋沈括《夢溪筆談》中有:“馬尾胡琴隨漢車”之句。成吉思汗時代(1162年-1227年),胡琴已在宮廷和民間流行。元代史籍記載較詳, 《元史·禮樂誌》 (卷七十壹)述其形制雲:“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頸,龍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馬尾。”元代之時,胡琴不僅在宴樂中用於獨奏或合奏,還廣泛用於軍隊的演奏活動中。張星烺譯《馬可·波羅遊記》中載:“韃靼人又有壹種風俗。當他們隊伍排好,等待打仗的時候,他們唱歌和奏他們的二弦琴,極其好聽。” 清代《皇朝禮器圖式》 (卷九)載:“胡琴,蒙古樂器。”這是壹種***鳴箱似火不思、呈勺形,兩肩有棱角,單面張皮,二弦如忽雷,用直桿馬尾弓(弓毛不張緊) 在弦外拉奏的樂器。這種胡琴直到清末民初,仍在喀喇沁王府等蒙古族樂隊中使用。今天人們所熟悉的二弦、二胡、高胡、中胡、京胡、京二胡、四胡、板胡等樂器,不屬於這種胡琴類樂器,應歸於奚琴類拉弦樂器的系列。
蒙古族的朝爾和馬頭琴等梯形弓拉弦鳴樂器才是由這種胡琴發展而成的。 弦樂器20世紀80年代,蒙古族音樂家和樂器制作師合作,根據喀喇沁王府樂隊中的胡琴和演奏圖像,並參照其它文獻史料而制成改革胡琴。全長79厘米,***鳴箱呈半梨形,系用壹整塊長白山所產的花色木挖鑿出腹腔,其上原蒙羊皮,現改為蒙以魚鱗雲杉薄板,面寬21.7厘米,琴底設有琴托。琴桿頂端雕飾以“馬特爾”(據說這是類似古代圖騰崇拜時期的壹種“龍馬”)的頭像,表示對外勇猛壓邪,對內吉祥安順的吉祥物。琴桿前平後圓,正面為按弦指板,不設品位。張兩條絲弦或尼龍纏鋼絲弦。面板中央置木制琴馬,馬高2.5厘米。琴弓的弓桿木制,兩端拴以馬尾為弓毛,弓毛張緊。演奏時,采取坐姿,將琴箱底部的琴托夾於兩腿間,左手持琴,用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的指肚按弦,右手掌心向下抓握弓柄,在琴馬上方弦外拉奏。胡琴按五度關系定弦為:d1、a1,音域d1-d3,有兩個八度。音色柔和而明亮,音量較大,屬於中音樂器。左手技巧有顫音、打音和滑音等,右手有長弓、短弓、彈弓和跳弓等技巧。常用於蒙古族器樂合奏或為民間歌舞伴奏。 被稱為“民樂之王”,“彈撥樂器之王”,“彈撥樂器首座”。 撥弦類弦鳴樂器。南北朝時由印度經龜茲傳入內地。木制。音箱呈半梨形,張四弦,頸與面板上設用以確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時豎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彈奏。是可獨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樂器。
歷史上的所謂琵琶,並不僅指具有梨形***鳴箱的曲項琵琶,而是多種彈撥樂器,形狀類似,大小有別,象柳琴,月琴,阮等,都可說是琵琶類樂器。其名“琵”、“琶”是根據演奏這些樂器的右手技法而來的。琵和琶原是兩種彈奏手法的名稱,琵是右手向前彈,琶是右手向後彈。琵琶是我國歷史悠久的主要彈撥樂器。經歷代演奏者的改進,至今形制已經趨於統壹,成為六相二十四品的四弦琵琶。琵琶音域廣闊、演奏技巧為民族器樂之首,表現力更是民樂中最為豐富的樂器。演奏時左手各指按弦於相應品位處,右手戴賽璐珞(或玳瑁)假指甲撥弦發音。 古箏是中國非常古老的漢民族弦樂,屬彈撥樂器。在中國傳統樂器中,古箏的音色優美,音域寬廣、演奏技巧豐富,具有相當的表現力,深受廣大人民的喜愛。
結構由面板、雁柱(壹些地段也稱之為箏碼)、琴弦、前嶽山、弦釘、調音盒、琴足、後嶽山、側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組成。箏的形制為長方形木質音箱,弦架“箏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動,壹弦壹音,按五聲音階排列,最早以25弦箏為最多(分瑟為箏),唐宋時有弦十三根,後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壹弦等,目前最常用的規格為二十壹弦;通常古箏的型號前用S163-21,S代表S形嶽山,是王巽之與繆金林***同發明,163代表古箏長度是163厘米左右,21代表古箏弦數21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