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壹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報告
近年來,縣文物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 法》和《省文物保護條例》,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壹、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完善各項文物保護措施,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現將我縣文物保護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壹、縣文物工作基本情況
縣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縣位於南部,總面積為2993平方公裏。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建縣至今2200多年,東晉以來,縣治州城,為歷代郡府所在地,也是南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全縣設19個鄉鎮276個行政村,人口64萬。縣在中國革命有著重要的地位,特別是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縣是中央革命根據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長期的歷史演變和革命鬥爭中,留下了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和革命文物,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豐厚,是名副其實的文物大縣。縣紅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態文化齊放,是“世界客家搖籃、休閑養生福地”。
1、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總量較大
我縣境內已普查出不可移動文物474處,有各級已公布保護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49處;其中,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大寶光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1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33處;市級文物登記保護單位4處。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留下的革命舊址、舊居、故居24處。
2、館藏珍貴文物種類繁多
館藏文物有1306件:其中,國家壹級文物十件,二級文物20組件,三級文物261件,壹般文物1024件,收集展覽展示的客家文物達20000余件。
3、文物保護機構
縣文廣局為縣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有客家博物院和縣博物館兩個文保單位。客家博物院是全面展示客家文化、研究客家文化、陳列客家文物的博物館;縣博物館是管理保護全縣不可移動文物和館藏文物的文保單位。
二、全縣文物保護工作主要成效
1、廣泛宣傳,努力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為動員全社會的支持,參與文物保護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廣泛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 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文物保護活動,每年利用“4·18文物行政執法督查宣傳月”和“5·18國際博物館日”,在城鄉主要道路懸掛宣傳橫幅,向行人發放有關文物保護資料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全民文物保護意識。
2、完善措施,確保文物保護單位安全
(1)加強領導,健全文物保護網絡體系。成立縣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職能部門的相關責任,切實履行相關職責,組建文物保護自願者隊伍,在全縣了形成完善縣、鄉、村三級文物保護網絡體系,從未發生壹起文物安全責任事故。
(2)劃定保護範圍。全縣所有保護單位都劃定了保護範圍及確定了建設控制地帶。
(3)落實文物安全責任。每年都與文物所在單位簽訂文物安全責狀,明確各級職責,落實安全責任。
(4)開展安全巡查。組成專門人員,對全縣的各級文物保護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文物保護安全巡查。
(5)建立文物保護檔案。對全縣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四有”檔案管理,內容涉及地理位置,歷史沿革,保護現狀,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
3、爭取資金,加大文物保護設計維修力度
(1)完成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設計方案。中央財政投入20萬元,用於國保大寶光塔的維護設計;縣級投入37萬元用於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設計方案;完成了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保護規劃設計方案。
(2)加快文物維修保護力度。近年來,累計投入300多萬元用於文物單位的維修保護。其中省級保護單位白鷺恢烈公祠、夏府應元公祠、佩玉堂、王太夫人祠已完成維修保護工程,並對全縣文保單位進行了安全性維護。
(3)加*歷史文物的保護力度。切實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南等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幹意見》,全縣調查24處革命歷史舊址舊居,完善維修規劃設計,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及經費加快蘇區革命歷史舊址舊居的保護利用。
4、開展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
(1)我縣文物普查隊員歷時2年多,完成了全縣19個鄉鎮,276個行政村的實地調查,全縣***普查不可移動文物474處;其中:石窟、石刻7處,古建築359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77處,古墓葬21處,古遺址9處,其它1處。
(2)對已登記的所有不可移動文物點,建立了電子文檔,並配以文字、圖片、照片等內容說明,進壹步理清了我縣的歷史文脈,全面掌握了全縣範圍內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征、保存現狀、環境情況等基礎情況,還為更準確判斷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形勢,科學制定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提供了科學依據。
(3)加大普查成果的轉化。公布壹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永固樓為國保,申報福神廟等4處為省保單位,公布縣保單位22處。縣投入經費對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進行編發手冊及紙質文檔。
5、加強文物執法,規範文物保護秩序
(1)加強了對危害文保單位的執法力度。對文化古村亂搭亂建、侵占文保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了專項執法。堅決落實《文物保護 法》和《省文物保護條例》。
(2)加強對文物市場的監督檢查。不定期地對文物、古玩市場進行檢查,監督規範文物經營行為。
(3)加強文物執法培訓。組織人員參加全國文物執法培訓,提升執法水平。
6、切實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利用工作
(1)積極申報白鷺古村為中國歷史文化名村。爭取資金用於保護維修,申報湖江夏府古村為省歷史文化名村,兩個古村都修編並公布了保護規劃。
(2)積極開展中國傳統村落調查申報,申報白鷺村列入第壹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夏府古村、田村古村為預選村落。
三、存在的問題
1、文物保護工作的經費投入嚴重不足。有些文物保護單位因為沒有經費維修,面臨倒塌滅失的境地。
2、文物專業隊伍不健全。全縣沒有文博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中級職稱人員只有9個,文物管理研究保護工作與文物大縣有相當大的差距。
3、公民文物保護的意識較淡薄。新農村建設、土坯房改造、舊城改造中對有歷史價值的古民居、古建築、古道路、古池塘亂拆亂挖亂填現象嚴重,古樹古塘古建築損失不少。
4、文物執法力度不強。由於隊伍不健全,文物市場經營不規範,破壞、販賣文物的違法行為不在少數。
四、建議
1、切實加大對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省級財政要有計劃、較全面地分配文物保護經費,既要對省級文物保護的經費投入,也要對縣級文物保護加大投入。
2、加大對人員的培訓及引進。要加大對文保單位現有人員的培訓,提升業務素質;要引進壹批文博專業人員充實隊伍。
篇二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報告
市委常委、縣委書記周東明赴國家文物局,匯報嶽西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國家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劉玉珠會見了周東明壹行。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顧玉才,政策法規司司長陸瓊、政策硏究處處長彭躍輝聽取周東明關於嶽西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情況介紹,並就支持大別山片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
周東明感謝國家文物局將嶽西列入全國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分縣名單之中。嶽西壹定盡力把工作做實做好,不負國家文物局期望。周東明還邀請國家局領導和專家到嶽西指導工作,幫助嶽西把項目實施好,指導做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等工作。
顧玉才指出,要弘揚紅色精神,助力老區脫貧致富。要把保護利用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結合好,夯實良好基礎。要把保護利用工作落實到具體項目中,學習借鑒贛南蘇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經驗,抓好維修方案編制,有的放矢,分步實施,在文物本體保護上不遺余力,讓舊址來說話。要註重實效,特別是附屬設施要儉樸實用,不能背離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要依靠群眾做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篇三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報告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文物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利用縣域優厚特色的人文資源大力發展文化旅遊產業,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壹、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方針,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將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與“美麗鄉村”建設和國保單位保護利用工作有機結合,***同促進。為發展新型產業,助推縣域產業轉型,積極解決百姓就業,合理優化鄉村環境,早日建設美麗陽城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壹、積極爭取國家、省市項目和資金,對國保單位本體進行修繕,周邊環境進行治理。
壹是爭取國家資金2400余萬元,對潤城東嶽廟、郭峪西院、上莊元代民居本體進行了全面修繕;對海會寺、潤城東嶽廟、下交湯帝廟進行了周邊環境治理;完成了郭峪古建築群、砥洎城壹起修繕和海會寺雙塔及部分院落的地質勘探、維修方案編制、專家評審及逐級申報工作;完成了郭峪古建築群、砥洎城、海會寺、潤城東嶽廟四處國保單位保護規劃的前期勘測工作。二是爭取國家資金7099萬元,用於砥洎城、郭峪古建築群第壹期保護修繕、開福寺大殿、海會寺雙塔及部分院落的修繕工作。目前完成砥洎城壹期任務的45%,完成海會寺及部分院落的雙塔搭架和相關系列前期工作,完成郭峪古建築群壹期修繕任務的35%以及景陽門處的搶險工作。三是爭取到省、市文物保護資金523.5萬元用於皇城、上莊、安陽、屯城、洪上等地的文物保護修繕和環境治理。四是完成了政府投資的文物保護項目,分別對:舊縣衙、東關春秋閣、澤城湯帝廟、上莊元代民居等多處文物建築進行了全面修繕;編制完成了南安陽潘家莊園、上伏趙家大院、郭峪王重新、王維時宅院、上莊元代民居等30余處院落的保護修繕方案;完成了郭峪景陽街、上莊中街、潤城三門街、澤城湯帝廟周邊環境整治方案設計。
二、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工作。
壹是制定出臺了《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實施方案》,編制完成了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保護利用總體規劃,並在鳳城、北留、潤城三個鄉(鎮)的五個村落中選擇了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帶動能力強的部分院落進行試點。二是出臺了《打造古堡民居第壹縣古民居本體修繕及小周邊環境治理財政補貼辦法》,政府資金的投入充分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社會資金2000余萬元投入到試點工作中。三是因地制宜,創造性的開展工作。(1)成立了陽城中莊、上伏、南安陽等6處文物保護中心,中心負責人由各村的書記、村長兼任,為開展打造古堡民居試點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2)實施了古民居產權試點,對私有古民居產權進行置換時而產生的資金嚴重短缺問題;(3)為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在每壹處確定2名文物局人員,負責掌握進度,解決問題,監督質量和進度。同時,實行了“工作在基層,服務在壹線,問題在現場解決”的管理體制,為縣域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趟出了壹條可行之路。
目前,已對40余個古民居院落的550間房屋實施了保護修繕;對修繕好的古民居周邊進行了環境治理;拆除影響文物建築風貌的非文物建築490余間;鋪墁進入古民居的道路13000余平方米;在進入古民居道路的沿線兩側設置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標牌標識,部分古民居內還進行了文化內涵展示。2013年至今,縣政府投入全縣文物保護和打造“全國古堡民居第壹縣”資金2800余萬元。
三、全面落實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
“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這是國家對加強和改善文物保護工作的壹項基本要求。近年來,我局積極落實“五納入”工作,以政府名義下發《關於進壹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文物保護工作領導組,完善了縣、鄉、村三級文物保護網絡,明確了職責,強化了要求。每年與各鄉(鎮)簽訂壹次《文物保護責任書》,並作為年度考核內容,把文物保護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同時,對我縣107個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都配備了文物保護員,每年對他們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堅決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城鄉建設開發過程中必須先進行文物勘探,切實保證文物安全。“五納入”工作的全面落實,為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不斷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力度,嚴厲打擊文物。
犯罪文物保護的宣傳是文物工作的壹項重要內容。我局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及文物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5.18”博物館日、中國文化遺產日和文化下鄉、重大節日、傳統廟會等活動,在電視臺、報紙、政府網站以及采用版面、條幅、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廣大市民宣傳文物保護及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這些宣傳活動,文物保護意識逐漸深入人心,為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定期對縣域內的各級文保單位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尤其是“五壹”、“十壹”之前對文物對外開放單位實施安全督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要求限期整改。2014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37份,並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同時,與縣公安部門長期聯合執法,堅持主動打擊、主動治理、主動防控,時刻保持對打擊文物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進壹步促進了我縣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
五、實施優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使文物資源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為使縣域文物資源能夠在“3+1”大旅遊格局和陽城轉型跨越中發揮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縣政府實施有效措施,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金1.8億元投入縣域內的文物保護與利用工作中,特別是在皇城、郭峪、海會寺、上莊、安陽等地,實現了既有利於文物保護,又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兩利”目標,2014年縣域人文景點***接待遊客238萬人次,門票收入1.27億元,綜合收入12億元,解決農民就業3000余人,產生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六、全力實施第壹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
第壹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自2013年啟動,縣政府成立了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並召開了相關工作會議,統籌安排部署了有關工作。2013年對全縣國有單位文物收藏情況進行摸底統計匯總。2014年6月起,普查工作進入第二階段,對博物館館藏文物進行分類、清洗,並對各類文物進行了精確測量、編碼核對、數碼拍照、登記等。目前,完成登記入賬文物1334組,***計文物5000件;上傳在線文物400余組,目前上傳工作仍在繼續。順利的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完成數量與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位居全市第壹。
七、近年來獲得的榮譽。
我縣多次被授予“全省文物工作先進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地調查階段先進縣”、“全省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先進縣”;我局多次被山西省委宣傳部、省文物局、市旅遊文物局、陽城縣委、縣政府授予“文物工作先進單位”、“文物保護先進集體”、“田園城市美麗鄉村先進集體”、“文物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黨組織”、“定點幫扶紅旗單位”、“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