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疆域變化是:
明前期幅員遼闊,東起日本海、外興安嶺,南抵孟加拉灣、越南中部、馬來西亞,北達戈壁沙漠、大興安嶺,西至印度次大陸、極盛國土面積大約壹千萬平方公裏。
明朝疆域囊括漢地,東北抵日本海、外興安嶺,後縮至遼河流域;北達陰山,後撤至明長城;西至新疆哈密,後退守嘉峪關;西南到達緬甸和暹羅北境,後折回約今雲南境;並在青藏地區設有羈縻衛所,還曾收復安南。
明朝領土範圍:
1、北方:
明初在外蒙古邊境壹帶設置四十余個衛所為邊防前線,包括東勝衛、斡難河衛、開平衛、大寧衛等皆為明朝邊防重地,其走向大致為陰山、大青山、西拉木倫河壹線。永樂以後,由於天氣轉寒,農耕不濟,致使邊境逐漸南移。明中期,隨著蒙古復振,北方邊境再次內遷,並修建長城以防禦蒙古,在長城沿線設九邊重鎮加強防禦,長城也成為當時農耕區與遊牧區的界線。
2、東北:
朱元璋置遼東都司經營遼東,後朱棣招撫女真部落,於1411年設奴兒幹都司,***轄130多個衛所。1435年,明宣宗撤回在奴兒幹的流官駐軍,至萬歷年間衛所增加至384個。晚明,後金崛起後逐漸進占遼東。
東北鄰國高麗於元明之際大肆擴張領土,通過招諭、剿殺、驅趕女真部落,使本國疆域不斷向北推進,1393年朱元璋內遷鐵嶺衛,默許取代高麗的李氏朝鮮占據鴨綠江以東、圖們江以南的地區。
3、西北:
明初於西北先後設有哈密、沙洲、安定、阿端衛、曲先、赤斤蒙古、罕東左等衛。明朝前期,西北疆界涵蓋今新疆東部哈密壹帶。
1472年,哈密衛被吐魯番汗國攻陷,後於1482年興復。弘治年間三失三復。1528年後,嘉峪關以西皆為吐魯番汗國所據。
4、西南:
1370年,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等率吐蕃諸部歸降,後於青藏地區設烏思藏、朵甘衛指揮使司。在完成藏區的統壹後,明太祖要求藏民輸馬作賦、承擔徭役,或蒸造烏茶、輸納租米,強調“民之有用,土之有賦,必不可少”。
1407年,明成祖派遣劉昭、何銘等人前往藏區設置驛站,1414年,又遣中官楊三寶往藏區招諭各土官恢復驛站,經多年努力終使往來西番的驛道安全暢通。
1382年,明軍平定雲南全境,除正式府州外另設有三宣六慰,永樂年間増設底兀刺、大古刺、底馬撒三個宣慰司,統治範圍包括今緬甸、老撾大部及泰國西北部抵達孟加拉灣,明朝中後期這些地區多放棄或為周邊國家所並。
1406年,明軍進攻安南,最南邊達到日南州壹帶。次年明朝設置交趾布政使司,安南正式成為明朝的壹個行政區,下設府十五、州四十壹、縣二百零八,***得三百壹十二萬人民。1427年明朝罷交趾布政使司,放棄安南。安南再次脫離中國獨立,建立黎朝。1540年,莫登庸請降,明朝將安南國降為安南都統使司。
5、東南:
1553年葡萄牙租借澳門,獲得停泊船只權,1557年取得居留權,葡萄牙人要向明政府交付租金,明朝依然擁有澳門主權。
1624年荷蘭殖民者進入臺灣南部,築熱蘭遮城。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進入臺灣北部。1642年荷蘭趕走西班牙,占領臺灣大部。1661年,鄭成功進攻臺灣,次年驅逐荷蘭人,設承天府,轄天興、萬年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