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佃戶窮人多是無立足之地,他們常是住在地主的家裏或租賃房屋住。就是自己能蓋幾間房也是很簡陋的,多是簡單的單排房院,或是單排房與單排廈、單排房與儲物與廚房作用的街房組成的雙排房院。以每二人住壹間屋為最多(每人約七八平方公尺),中間的開間壹般為堂屋,供奉祖先牌位或是會客起居使用。房屋的建構多是夯土房,有的也居住於靠崖窯洞。普通自耕農或富農小地主等則常用三合院,即正房和左右廂房拼成三合院,或是四合房——正房、左右廂房以及街房。?
清朝大地主和富商的宅子多帶有較精美的雕刻噴繪,門窗雕刻比較流行,整體規劃布置也是由院落重重拼合起來,呈橫向聯排布局較為廣泛。建築的功能上壹般皆設有客廳、飯廳、傭人房、車轎房等。此外關中個比較大的地主人家多用縱向多進院落配合聯排院落使用,以增加院落的使用功能,即前為大門、街房,兩側客住廂房,內為廳房和家人居住的廂房或上房,而廚房等則在偏院或後院。婚喪嫁娶時廳房聯合院落的天井(院庭)便成為侍客的臨時客廳。
明前時期的關中居民極大反映了關中地區傳統民居對於家庭的各種生活需要、禮儀制度、風俗習慣等,封建家庭的方方面面都在民居建築的形式的型制上集中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