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人梁恭辰在其《北東園筆錄·三編》中記載:“北方店中以雞子炒肉,名木樨肉,蓋取其有碎黃色也”。
3、據現有記載,木樨肉原出現於曲阜孔府菜單中,其原料除豬肉和雞蛋、木耳外,還包括有玉蘭片。該菜傳入北京等地後,由於北京壹帶缺乏竹筍,玉蘭片逐漸為黃花菜、黃瓜片等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