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公***渠道上占地建房子的人員是村民曾某明,其在2021年10月20日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縣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了測量,表示曾某明沒有超越審批紅線建設行為。但村民們表示事實不是這樣的。曾某明利用其親屬張某雄在鎮相關單位任職,且剛好屬於負責管理農村建房這塊。
村民周先生表示,此防洪渠道上有三個村(碓沖村、草堂村、光明村)的流域面積達幾十平方公裏,壹旦批給曾某來建房子,將肯定影響三組村民的房屋和財產人身安全等。而根據我國對防洪的法律規定,村鎮和居民點等布局,都應當避開山洪威脅。對於防洪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的土地,要經多層權限批準後,可以劃定為規劃保留區。對規劃保留區範圍內的土地涉及其他項目用地的,應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規劃保留區等信息應當公告。禁止在河道等範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等。
為此,上百位村民們紛紛簽字表態,懇請就自家村落泄洪渠道被違規建造房子的事能夠引起相關單位的關註和重視,也希望相關單位能夠以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先,制止為了壹己私利損害集體利益的行為。
目前,村民們已經將該情況反饋給了市相關單位,已被查收,等待審核中。村民們呼籲:有沒有在泄洪渠道上建房,無論是其手續齊全與否,真實發生的情況在此,壹看便知,建房者利用關系違規操作審批,將泄洪渠道直接填上水泥施工建房,於情於理也不應該審批,且未經村民們同意。該條百年水渠至今從未改過道。懇請市相關管理人員能夠公平公正處理。茲事體大,關乎集體安全和利益,希望能夠得到快速地回復與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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