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民族精神大致上可以概括為四個相互聯系的方面:
(1)理性精神。集中表現為:具有悠久的無神論傳統,充分肯定人與自然的統壹和個體與社會的統壹,主張個體的感情、欲望的滿足與社會的理性要求相壹致。總的來看,否定對超自然的上帝、救世主的宗教崇拜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強烈主張人與自然、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統壹,反對兩者的分裂對抗,這就是中國民族的理性精神的根本。
(2)自由精神。這首先表現為人民反抗剝削階級統治的精神。同時,在反對外來民族壓迫的鬥爭中,統治階級中某些階層、集團和人物,也積極參加這種鬥爭。說明在中國統治階級思想文化傳統中,同樣有著"酷愛自由"的積極方面.
(3)求實精神。先秦儒家主張"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知人論世,反對生而知之;法家反對"前識",註重"參驗",強調實行,推崇事功;道家主張"知人"、"自知"、"析萬物之理"。這些都是求實精神的表。
(4)應變精神。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為"尊祖宗、重人倫、崇道德、尚禮儀"。此外,中國傳統文化還具有發展的觀點、自強不息和好學不倦的精神.
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是人文主義。這種人文主義表現為:不把人從人際關系中孤立出來,也不把人同自然對立起來;不追求純自然的知識體系;在價值論上是反功利主義的;致意於做人。中國傳統文化的人文精神,給我們民族和國家增添了光輝,也設置了障礙;它向世界傳播了智慧之光,也造成了中外溝通的種種隔膜;它是壹筆巨大的精神財富,也是壹個不小的文化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