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改革是我們黨和政府壹貫倡導的壹項社會改革,通過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不僅有利於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也有利於促進社會風氣的好轉。同時,是保護中華民族生存環境和生存條件的迫切需要。
1.有利於節約土地和林木資源。據統計,我國每年有近10萬畝土地變成公墓和墳場,耗費木材500多萬立方米。然而,我國人均土地面積僅占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壹;人均耕地面積僅1.4畝,排名世界第113位;森林覆蓋率不到14%,人均占有林地排名世界第118位。
2.有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出大殯、行大禮,喪事活動大操大辦;封建迷信用品琳瑯滿目,勞民傷財,這是農村喪葬的真實寫照。在農村,舊的喪葬習俗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極不適應。推行農村殯葬改革,就是要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改革舊的喪葬陋習,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3.有利於和諧美麗現代化社會建設。在農村因喪事活動而引發的民間糾紛時有發生。按照喪葬習俗,誰家有人過世,要在家裏擺放2—3天,辦理喪事時,鞭炮聲聲,哀樂陣陣,披麻戴孝,招搖過市,嚴重影響到其它村民的正常生活,因辦喪而引發的土地、林地等糾紛比較頻繁。為此,推行農村殯葬改革,也有利於和諧鄉村建設。
4.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農村老人去世,大都因為身患多種疾病,大多具有壹定的傳染性。因此,將遺體火化盡可能減少傳染病的傳播範圍,采取生態葬盡最大努力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
法律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