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它的體裁我們可以將其分為三大類:號子(勞動號子)、山歌、小調(小曲)。
1、號子是人們在體力勞動過程中編唱並直接為之服務的民歌,它的音樂堅實有力,粗獷豪邁,和勞動者關系十分密切,號子對勞動有著實用性和表現性兩種功用。
2、山歌是產生於山野勞動生活中,聲調高亢、嘹亮、節奏較自由,具有直暢而自由抒發感情特點的民歌,山歌產生在遼闊寬廣的大自然環境之中,是人們上山砍柴,田間勞動,山野放牧,或行腳、小憩時,為了抒發內心的感情或向遠處的人遙遞情意,對答傳語而即興編唱成的。
3、小調是產生在群眾日常生活的休息娛樂、集慶等場合中的民間歌曲,它的流傳最為廣泛、普遍,形式較規整,表現手法較多樣具有曲折,細致的特點,小調產生在人們勞動之余。
擴展資料:
民歌就是勞動人民的歌,是廣大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實踐中,經過廣泛的口頭傳唱形式逐漸發展起來的,和人民生活緊密地聯系著的歌曲藝術,悠久深厚的歷史傳統,復雜多樣的自然環境,博大的文化背景,眾多的民族和人口是造就民族音樂的最大原因。
中國各民族的民間歌謠蘊藏極其豐富,從《詩經》裏的《國風》到解放後搜集出版的各種民歌選集,數量相當多,至於仍流傳於民間的傳統歌謠和新民歌,更是浩如煙海。
這些民歌就形式而言,漢族的除了民謠,兒歌,四句頭山歌和各種勞動號子之外,還有“信天遊”、“撲山歌”、“四季歌”、“五更調”,至於像藏族的“魯”“協”,壯族的“歡”,白族的“白曲”、回族的“花兒”、苗族的“飛歌”、侗族的“大歌”等,都各具獨特的形式,民歌的內容豐富,種類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