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樂性的念白,“做”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打”指武打和翻跌的技藝。
“戲曲表演的五種技術方法是指:“手”指手勢,“眼”指眼神,“身”指身段,“步”指臺步,“法”指以上幾種技術的規格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