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出入口設大門,大門寬6m、高5m,兩邊門柱600—600mm,門頭標註施工單位和工程名稱,裝修後的大門為白底藍字,大門上標註施工單位名稱。大門右邊外墻留壹定空間用於建設工程的宣傳,主要內容有:項目主要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各參建單位名稱、工程開工及竣工日期等。大門內左邊設門衛、右邊緊臨圍墻,在圍墻上方設置工程總規劃設計鳥瞰圖。
2、施工現場大門出入口至施工出入口之間的道路為施工主道路。主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寬度不低於5m,以滿足施工車輛雙向出入,任何單位不得擠占和堵塞施工主道路。
3、施工工地四周設置連續圍擋,封閉管理。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圍擋高度應不低於2.5m,其它路段的圍擋高度應不低於2.0m,圍擋使用砌體或彩色壓型鋼板等硬質材料,做到安全、穩固、整潔、美觀。沿城市道路的臨街圍擋外墻可對企業進行宣傳,展示企業業績。
4、施工主出入口設立門衛封閉管理。大門口上方或兩側門柱上設置施工單位規範簡稱。大門裏側的明顯位置設置“五牌壹圖”(即:工程概括牌、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名單牌、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和包括“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等安全標語標牌,要求標牌固定牢固、內容字體端正、規格適當,並設置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設施。
5、施工道路應出入通暢、堅實平整,滿足施工車輛出入暢通的要求,施工工地的出入車輛應有防塵措施,不得撒漏飛揚汙染物,安全衛生應符合當地交通及環衛部門的要求;辦公室、宿舍、廚房、廁所及主要施工場地之間的人行路必須硬化,寬度不低於1.2m。砂石料場、攪拌機或攪拌站周圍地面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鋼筋、木材等加工區地面可采用磚鋪或其他材料硬化處理。
6、施工現場的施工區、辦公區和生活區域有明顯的劃分,生活區設封閉圍擋與施工區、辦公區隔開。
7、施工現場應有排水、排汙措施以確保排水暢通。道路上、材料堆放處不得積水,場區內不得有大面積積水和臨時給水管漏水現象。
8、建築用材料應堆放整齊、有序,並設置明顯的狀態標牌。砂、石料成方;砌塊成垛,碼放整齊、穩固;模板、鋼管等周轉材料及加工的產品,其下部設不低於150mm高的支墊物並按品種、規格分類碼放整齊、穩固;拆除下來的周轉材應及時整理,余料及垃圾及時清運出場或按指定地點堆放,指定地點堆放的垃圾應定期清理。
9、水泥庫房內應有防潮、防雨水措施,應設有產品標識牌,內容包括:名稱、品種、產地、出廠日期、檢驗狀態。水泥按不同種類和強度等級分別堆放整齊,水泥紙袋及時打捆歸庫。
10、建築物四周立面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進行遮護封閉,掛設要求整齊、美觀、無漏掛、無脫落。
11、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規定,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2、合理配備消防滅火器材,應有消防水源,超過30米的高層建築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層留設消防水源接口。
13、現場料具庫房應設貨架分類擺放、堆設,設標牌,庫內整潔,行走道暢通。易燃易爆物品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並在明顯處張掛警示牌。
14、危險區域要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施工設警示紅燈及照明。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大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音擾民,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
15、操作面及樓層上的堆放物料不得影響施工和通行,嚴禁樓層超載亂堆物料。落地灰、磚渣等廢料做到隨做隨清、工完料凈場清,不得長期堆放在樓層內。建築垃圾要按規定地點集中堆放,不得亂堆亂放,統壹安排清運。
16、“三寶”、“四口”、“五臨邊”等按相關規定配備和圍護。
17、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18、生活衛生管理要納入施工現場管理的總體規劃,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項衛生制度,有專(兼)職人員負責。
19、辦公室內衛生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辦公區空閑場地應有季節性綠化措施。
20、廚房衛生清潔、無積水,設有通風排氣和汙水排放設施;門窗安裝有紗門、紗窗,有防、滅蚊蠅等措施;竈臺貼瓷磚;炊事餐具放置有序,能及時消毒;生、熟食品分開儲藏;炊事人員持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並保持個人衛生,操作時穿戴工作服(帽);飲用水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21、宿舍建設牢固、衛生整潔、通風;夏季有防蚊蠅、冬季有防寒保暖措施。在建工程不得兼作宿舍。
22、廁所符合衛生防疫要求,設沖洗設施並有專人負責清掃、沖洗、消毒。
23、創造文明有序安全生產的條件和氛圍。
24、減少施工對居民和環境的不利影響。
25、落實項目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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