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26日,南國廣州舉行了首次“海葬”儀式。由壹艘大船載著420盒先人骨灰,在《葬禮進行曲》的哀樂聲中駛抵珠江口外海域,由500名家屬分別把親人的骨灰撤進了大海碧波裏。
對死者屍體的處理,從土葬改為火葬,是壹大進步。但是,火化之後,還有骨灰需要存放。現在廣州、上海等城市火葬場的骨灰樓,均大有“爆棚”之勢。按照“入土為安”的傳統觀點,骨灰盒存放壹段時期,也要從骨灰樓葬入地下,於是,做墳,置墓,立碑,每年清明前後上墳掃墓,又是壹連串的耗費和麻煩,火葬之後輔之以海葬,處理就徹底了。
提倡“海葬”以後,擁護的人很多,有的黨政機關的領導幹部,有的教授專家已立下遺囑,要求對自己的遺體實行火葬加海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