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養護覆蓋問題,是有提及“初凝”這個詞匯的,那就是,初凝開始以後才能開始養護,與題主所說正好相反。
當然養護時間和養護模式是有很多不同情況的,那麽根據不同情況要調整養護時間以及模式。李霞有四種常見養護時間僅供參考:
1、混凝土拆模後可能與流動水接觸時,應在混凝土與流動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觸前采取有效保溫保濕措施養護,養護時間有所延長(至少14d),且混凝土的強度應達到75%以上的設計強度。養護結束後應及時回填。
2、直接與海水或鹽漬土接觸的混凝土,應保證混凝土在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等級以前不受侵蝕。並盡可能推遲新澆混凝土與海水或鹽漬土直接接觸的齡期,壹般不宜小於6周。
3、當晝夜平均氣溫低於5℃或最低氣溫低於-3℃時,應按冬季施工處理。當環境溫度低於5℃時,禁止對混凝土表面進行灑水養護。此時,可在混凝土表面噴塗養護液,並采取適當保溫措施。
4、對於嚴重腐蝕環境下采用大摻量粉煤灰的混凝土結構或構件,在完成規定的養護期限後,如條件許可,在上述養護措施基礎上應進壹步適當延長潮濕養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