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際審計準則規定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應以固有風險為切入點,但在實務中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實際上是以控制風險為導向的;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則是以戰略經營風險為導向的。
2.風險評估範圍不同:
審計人員在實務中運用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時往往會忽略對固有風險的準確評估,只通過對控制風險所作的粗放型評估來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範圍;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下審計人員除了要對傳統的固有風險,即會計報表項目本身的風險進行評估之外,更多地是要考慮企業的經營風險,特別是註重對舞弊風險的評估[11]。同時由於內部控制概念內涵的擴大,審計人員在對控制風險進行評估時考慮的因素相比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下更加全面了。
3.風險評估程序不同:相比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由於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增加了對企業戰略和經營流程的分析,以及對經營風險的評估,而且最後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聯合起來進行評估,因此在評估程序方面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比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更完善。由於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風險考慮的更全面了,所以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下能夠更好的將會計報表剩余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水平。4.風險評估具體方法重點不壹樣:兩種審計模式在風險評估時都運用了觀察、檢查、函證、詢問、穿行測試等風險評估方法,但相比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更註重分析性程序的運用,做到了以分析性程序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