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的來歷是取甘州、肅州二地的首字而成。
甘肅省,簡稱“甘”或“隴”,是取甘州(今張掖)、肅州(今酒泉)二地的首字而成。由於西夏曾置甘肅軍司,元代設甘肅省,簡稱甘;又因省境大部分在隴山(六盤山)以西,而唐代曾在此設置過隴右道,故又簡稱為隴。
甘肅歷史悠久,建省約有700多年的歷史。縣的建制早於省的建制,從春秋時開始萌芽算起,迄今己達2200余年。北宋初期西夏統治河西時設有甘肅軍司(駐甘州,今張掖市甘州區)。這是最早出現的甘肅之名。但作為地方行政區劃名稱,元代才正式設置甘肅省。
甘肅省下轄12個地級市、2個自治州,17個市轄區、5個縣級市、57個縣、7個自治縣。分別為蘭州市、嘉峪關市、金昌市、白銀市、天水市、武威市、張掖市、平涼市、酒泉市、慶陽市、定西市、隴南市、臨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
甘肅省歷史文化
甘肅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52處,其中古遺址50處、古墓葬11處、古建築53處、石窟寺和石刻24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4處。
慶陽市(23處)、酒泉市(21處)、張掖市(19處)、天水市(18處)、武威市(13處)和平涼市(13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數量分列市州前五位。
武威市涼州區(10處)、張掖市甘州區(9處)、華池縣(7處)、民樂縣(6處)和瓜州縣(6處)分列縣區前五位。
截止2022年11月,甘肅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83項,世界文化遺產3項,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1項。甘肅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四批)合計40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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