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我國進口有淡幹牛皮、鹽幹牛皮、鹽濕牛皮,主要涉及國家有美國、加拿大、蒙古、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通過鞣制後用於軍工、工業、民用等,如炮衣、槍帶、馬鞍、輪帶、皮圈、皮輥、革皮服裝、皮鞋、皮帽、手套、皮票夾和各種球類體育用具等。?
牛皮種類:?
淡幹牛皮:加工方法比較經濟,即屠宰後剝下來的鮮皮,直接通過晾曬而成的牛皮稱為淡幹牛皮。?
鹽幹牛皮:屠宰後剝下來的鮮皮,用鹽腌法腌制後,再進行晾曬而成的牛皮稱為鹽幹牛皮。
鹽濕牛皮:屠宰後剝下來的鮮皮,及時用鹽腌而成的牛皮稱為鹽濕牛皮。?
2.質量等級規定:正季節皮,皮板足壯,有油性,毛絨光潤,厚薄均勻,被毛短平,皮形完整,無黴爛變質蟲蝕、鹽紅脫毛、虱叮、虻眼、刀傷(舊)皮等。?
等級規定:見表3—2—1。?
表3—2—1 牛皮等級指標
項目
壹級
二級
三級
主要部位傷殘面積%
5
10
15
全皮使用率不低於%
90
80
70
重量要求:?
①用校準衡器,逐件衡取重量。毛重:將牛皮穩放在磅盤上,逐件衡取毛重。凈重:拆包後逐張來回抖掉浮著在皮板上的浮鹽和雜物,實衡凈重。皮重:將皮裝物和浮鹽、雜物,平放在磅盤上實衡皮重。?
②求得凈重方法:鹽幹、濕皮毛重—(浮鹽+雜物+包裝物)=凈重。淡幹皮毛重—(雜物+包裝物)=凈重。?
③求得脂肪浮肉百分率:?
C=B÷A×100?
式中:A——抽取皮的重量;?B——割下的脂肪浮肉重量;?C——脂肪浮肉百分率。
不合格規定的幅度:?
①等級不合格率不得超過5%,等級升降應互相抵補;②重量短少濕皮不得超過5%,幹皮不得超過3%;③脂肪和浮肉(浮著在皮板凸起的)不得超過5%;④距皮邊緣任何傷殘不以缺陷論,嚴格蟲蝕、黴爛變質、鹽紅脫毛者除外;⑤壹項傷殘不足者,可由另壹項傷殘抵補計算,兩處傷殘相距4cm以內者,按壹處傷殘計算;⑥烙印數量不得超過到貨總數25%,壹張皮上只限壹處,超過者按傷殘論;⑦合同規定刀傷皮對外出證只評定虧重和腐爛變質,不評定等級。
3.檢驗:牛原料皮是法定檢驗商品,由檢驗檢疫機構依據:合同中有規定的,按合同規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合同中規定了成交樣品的,同時參照樣品進行檢驗);合同無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按SN/T0107—92《進口生牛皮檢驗規程》和SN0086—92《出口黃牛皮、水牛皮檢驗方法》進行檢驗。?
4.包裝:牛皮原料放於木托盤上用繩紮捆,要求包裝牢固,確保運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