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定下的規定:娶妻不娶同姓女: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周禮後就有姓氏之分,也是以父系關系為主體,完善了三綱五常的倫理。認為同壹姓就有血緣關系代代相傳,應該是註意到了上代有同姓的男女結婚的問題。
中國有句“同姓相親,其生不蕃”古話
意思是說同姓的人如果結親,其子孫後代不會興旺。這種說法,在古代經濟落後,交通閉塞,人口流動性小,同族居住比較集中的情況下,是有壹定道理的,因為當時姓氏相同的人。
其近親血緣關系是按照傳統生物鏈來確定的。當時,人們普遍認為如果近親結婚,很可能是會影響後代健康的,不利於提高人口素質。於是,“娶妻不娶同姓”就成為封建社會的祖訓族規了。
隨著科學技水平的提高,醫學上關於同姓同族近親超過三代以上結婚,對於生育後代沒有影響的科學結論,從上個世紀50年代出來以後。
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同姓同族直系三代以外的男女可以結婚的合法性,這就為同族同姓非近親之間的通婚提供了法律支持,這樣老祖宗關於同姓不能通婚的規矩就開始土崩瓦解了。
由於人們文化水平的提高,年輕人對近親結婚危害的科學認知非常清楚
加之法律明令禁止,都會在相親時自覺避諱。因此,同姓族老族長們也就隨波逐流,不怎麽去利用宗族觀念來幹預同姓通婚的事情了。
更為重要的是,隨著城鎮化水平的提高,農村家庭人口的減少,農村青年通過高考讀大學的人越來越多,年輕人進城務工人員或異地就業者大幅增加,男女相親的空間顯著擴大,在同姓之間遇到同族或近親的機率微乎其微。
此外,由於大量的年輕人背井離鄉後,回農村老家居住生活的時間越來越少,農村的家庭結構變得松散化,導致宗族觀念日益淡薄,族親之間的關系愈加疏遠。於是,族老族長對年輕族親同姓通婚之事的影響力,也就自然而然地日漸勢微了。
在開放政策的形勢下,西方文化大量湧進中國
使中國傳統文化受到極大的沖擊和肆亂。造成禮議失調,宗族觀念淡薄,宗情關系自然就漸漸地疏遠而不認。
於是對於家族族老所說的家訓起不了作用。在家訓漸漸失效的情況下,造成現在和同姓女子結婚的人也局漸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