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爵位等級: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1、公爵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級壹般在中文裏譯作“公爵”,在王或親王之下,在侯爵之上。是爵位中最高壹級。
歐洲諸國近代的“公爵”稱號比較統壹,大多可以歸為三類:從拉丁文dux衍生出的爵位名(例如法語Duc和英語Duke'),此詞源原義是“領袖”;與德語Herzog同源的稱號,詞源是日耳曼語,“領軍”的意思;此外部分斯拉夫國家有Voivode(或類似)稱號,是相似的“戰士領袖”的意思。壹般歐洲國王死後大部分是近親的伯爵即位。
2、侯爵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四級壹般在中文裏譯作“侯爵”,在公爵之下,在伯爵之上。近代歐洲各國的“侯爵”名稱相對統壹,多數與法語的Marquis同源(例如英語Marquis或Marquess、意大利語Marchese等),壹部分國家保留了與德語Markgraf同源的名稱(但在德國也通用與第壹組同源的Marquis)。
3、伯爵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以上的第三級壹般在中文裏譯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歐洲大陸部分國家的伯爵爵位名稱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為“侍從”。例如,法語“伯爵”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賓格。而在北歐國家,則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稱Jarl,原意是“部落首領”,與此同源的是英國的“伯爵”:Earl。
4、子爵
子爵是歐洲貴族爵位之壹,壹般高於男爵,低於伯爵。這壹爵位在英國出現於1387年。
英文的viscount來自古法文的visconte(現代法文為vicomte)。而這壹詞來自中世紀拉丁文vicecomitem,即vicecomes的賓格,vicecomes本意為“副(vice)侍從(comes)”,而“侍從”(comes)則在中世紀也發展成爵位(壹般譯作伯爵)。同源的爵位稱號還有法文vicomte和意大利文visconte等。
5、男爵
歐洲各國貴族爵位中的最末壹等壹般在中文裏稱作“男爵”。多數國家在男爵以下還有其他世襲稱號、職位,但此類身份壹般不被認為屬於貴族。
西南歐諸國的“男爵”壹般來源於拉丁語的“per baroniam”,是歐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權的壹種,意思是由國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權,使用者對國王負有相應的義務。例如英國英格蘭的男爵稱為“baron”,最早是指1066年諾曼征服以後由國王直接授予土地的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