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範圍:藥品購進及售出退回驗收工作
3.責任人:驗收員
4.內容
4.1 所有藥品必須經過驗收合格方可入庫、藥店陳列與銷售,購進藥品驗收工作由藥店驗收員負責。
4.2購進藥品的驗收:
4.2.1驗收員應根據“隨貨同行單”內容和購進記錄,對到貨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4.2.2驗收藥品應在待驗區內進行,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驗收。壹般藥品應在到貨後半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需冷藏藥品應在到貨後2小時內驗收完畢。
4.2.3驗收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進行逐壹檢查;
① 藥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上應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份、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註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② 驗收整件藥品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③ 驗收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要有規定的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OTC”字樣;
④ 驗收中藥飲片應有包裝,並附有質量合格的標誌。每件包裝上,中藥飲片應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內容,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註明藥品批準文號;
⑤ 驗收進口藥品,其內外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註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註冊證號,其最小銷售單元應有中文說明書。進口藥品應憑《進口藥品註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
⑥ 驗收首營品種,應有與首批到貨藥品同批號的藥品出廠檢驗報告書。
4.2.4 驗收藥品應按規定進行抽樣檢查,驗收抽取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對驗收抽取的整件藥品,驗收完成後應加貼明顯的驗收抽樣標記,進行復原封箱。
4.2.5驗收藥品時應檢查有效期,壹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不得入庫。
4.2.6 驗收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驗收員應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報質量管理員,並退回供貨商。
4.2.7藥品的品名、規格、批號、生產廠家或數量與“隨貨同行單”不符時,藥店驗收員要在“隨貨同行單”上註明並記錄,並通知供貨方。經供貨方核實確認後,予以更正。
4.2.8 驗收合格的藥品,交倉管員入庫或交各櫃組營業員按藥品陳列與儲存要求分類擺放。
4.2.9 驗收員應做好〈藥品購進質量驗收記錄〉並簽名,蓋驗收合格章,註明驗收日期。記錄內容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目。按月歸檔,集中存放,按規定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2年。
4.3 售出退回藥品的驗收
4.3.1 售出退回藥品必須由營業員查明所退藥品是否由本藥店售出,包括核對發票或電腦小票、購買時間、品名、規格、生產廠家、數量、批號等。經確認是本藥店所售藥品後,則由驗收員進行驗收。如不是,則不予退回。
4.3.1 售出退回藥品必須由驗收員按照購進藥品的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經驗收質量合格的繼續陳列銷售,不合格的不予退回。
4.3.2 驗收員按規定填寫〈售後退貨處理記錄〉,並將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