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戀,指的是青春期青少年建立戀愛關系。"早戀"壹詞只在中國內地被廣泛使用。
早戀壹般指未進入大學階段的青少年之間發生的愛情,特別是在校的中小學生為多。經過二十年在中國的調查表明,在中學階段發生過感情的人很多。
而大多數都是暗戀、單戀(單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發展成為早戀。早戀行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發育的基礎上,也是心理轉化為行為的實踐。
青春期戀愛,指發生在青春期的戀愛行為,或者是對異性的愛慕。而在中國,思想傳統的長輩們與應試教育界壹般認為早於16周歲的戀愛應算作“早戀”並極力反對這種戀愛行為。
進入青春期後,出現異性愛慕傾向的青少年,會主動接近自己喜歡的異性,雙方交往頻繁,相互傾心,就可能導致戀愛的發生。
早戀通常有四種特點:朦朧性、矛盾性、差異性、變異性。
早戀該不該抵制,早戀對孩子真的是百害而無壹利嗎?針對早戀,我們家長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中立與堅決反對。大體是因為有的家長認為早戀好好引導,並非百害無壹利。有的家長卻認為早戀極其危險。
不利影響:
早戀者可能註意力分散,使得自己的誌趣和目標發生改變。可見早戀造成危害主要不是因為早戀本身,而是來自早戀者受到的多方面壓力,包括身體上跟心理上。
由於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差,往往無心學習,成績下降,是十分常見。這就是早戀反對者反對早戀的最重要理由。
青少年激情占優勢、容易沖動、自我控制能力差。因此許多熱戀中的少男少女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而過早地發生兩性關系。這是早戀造成的對雙方身心造成最嚴重的損害。
早戀者壹般年輕氣盛,對壹些事件十分敏感。特別是男孩在女朋友面前,面對壹些讓自己“吃醋”的行為惱羞成怒,對壹些人大打出手,造成違法犯罪。
另壹種情況是,由於父母的不支持,談戀愛的金錢花銷無法獲得,誘發偷和搶的念頭。這是早戀對社會最嚴重的危害。
正面意義:
不可否認的是:在壹些情況下,早戀也有其益處,這種觀點普遍存在於學生中。壹些學生認為早戀者常會在成績上互相追趕,以取得對方愉悅與偏愛,使得成績上升;也有因為對某人有愛慕之心,從其所好,在生活中處處約束自己,以被愛慕者的標準作為生活的準繩,使得原本壹些不良的性格和習慣得到改正。早戀也可以使人鍛煉自己的社交能力,增進人際關系。
總結:每壹件事物,在每個人身上的效果是不同的,對別人好的東西,對妳也許不好,早戀也壹樣.這就看妳怎麽去處理這件事情了。
但總的來說,大數據下還是不要早戀的好。我們還是要多關心關註孩子的心理健康發展,發現問題及時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