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的歷史上,曾任廣州市舶使多年,在嶺南呼風喚雨的太監韋眷算得上壹位“大人物”。1964年10月的壹天,廣州鐵路工人文化宮在擴大球場的平土工程中,無意中發現了壹塊倒下的墓碑以及用紅砂巖砌築的墓頂。韋眷墓就此進入考古人的視線。墓中出土了壹些很有價值的文物,包括圓形素面薄金片壹枚、殘斷紅色珊瑚壹支、宋錢三枚、南漢鉛錢壹枚、外國銀幣三枚,其中兩枚是榜葛剌(今孟加拉)銀幣,另壹枚就是赫赫有名的威尼斯銀幣“格羅索”。
據說,為威尼斯***和國總督帕斯誇爾馬利皮埃(1457-1462)所鑄的“格羅索”銀幣,傳世只有兩枚,壹枚藏於威尼斯當地博物館,另外的這枚發掘出土後入藏廣州博物館。
主要用於東方貿易
助力威尼斯登頂歐洲
這枚銀幣出土的消息發表後,很快就引起了國內外的註意。意大利學者毛裏齊奧斯卡爾帕在其專文中指出,這枚銀幣叫做“格羅索”或“格羅塞托”。有時叫做杜卡托,或馬塔潘,但“格羅索”是使用最多的壹種名稱,並為官方文件所采用。“格羅索”壹名的由來,是因為其價值是格羅塞托的兩倍。
在帕斯誇爾帕馬利皮埃羅統治期間鑄造的這種銀幣常常加以銼磨,以致使這種銀幣低於其法定重量。然而,在廣州發現的這枚銀幣似乎並沒有受過這種處理。這枚銀幣的法定重量當時定為1.402克,含銀量為0.949。
現藏於威尼斯市立博物館的那枚,直徑1.9厘米,重1.180克,比法定重量少0.222克。銀幣的正面,是威尼斯城的“保護神”馬可像。他直立著,面向前,正在把壹面長桿軍旗交給帕斯誇爾馬利皮埃羅總督。總督右手拿著交給他的軍旗,左手拿著有關總督諾言的壹卷羊皮文件。
毛裏齊奧斯卡爾帕指出,威尼斯格羅索銀幣的起源可追溯到恩裏科丹多洛時代(1192-1205年)。關於第壹個鑄幣廠的確切年代不能斷定,大約在1192-1202年之間。這種幣制的確立極為重要,整頓了當時混亂而質劣的貨幣,有利於日益增加和興旺的各種商務活動(尤其對東方),因而大大提高了威尼斯***和國的聲望,加強了其政治和經濟勢力。格羅索很快便成了確定貨物價格的標準錢幣和通貨的基礎。
壹些歐洲古錢幣學者指出,在相當長的壹段時間裏,格羅索銀幣發行得太多,以致充斥整個東方,在商務中幾乎成了唯壹流通的錢幣。但由於摻假問題導致的貶值,使其最終喪失了壹直享有的聲譽。同時,1284年杜卡托金幣確立起來,因為其穩定和含金量高(達99.7%),幣值不斷增加,人們日益喜歡用金幣作交易。
1472年5月20日,威尼斯元老院通過壹條法律,明文禁止格羅索銀幣的鑄造,並斥巨資100萬杜卡托金幣,從市場上回收格羅索銀幣,“從那時起格羅索銀幣失去了全部法定價值”。
毛裏齊奧斯卡爾帕說,在帕斯誇爾馬利皮埃羅總督統治期間鑄造的格羅索銀幣據認為是罕見的,“在廣州發現的這枚銀幣可以作為壹個很難得的標本”。
從時間上判斷
它應該是從海上來中國的
毛裏齊奧斯卡爾帕認為:“至少在理論上並不排斥這種可能性,即這枚銀幣可能是由與威尼斯通商的之壹經由陸路到了中國。不過我們應該看到,對這壹假設不利的是:這枚銀幣,如果不是壹連串偶然的巧合,是根本不可能在那麽短的時間內到達廣州的。此外,對於以前人們關於這枚銀幣由海路到達中國的那種令人驚奇的假設,我們沒有什麽材料可以反駁它。”
其實從墓中僅存的少量遺物不難推斷,執掌“利源廣進”的廣州口岸多年,“縱賈人,通諸番,聚珍寶甚富”的韋眷,在過身後應該隨葬了大量珍寶。當中必然也有更多可以反映“海絲”風貌的珍貴資料,可惜毀於盜墓賊之手。
大概是因為少見
讓韋眷選擇它作為隨葬
中國古代的市舶使、市舶司,是管理外國來華商船以及相應的船貨貿易的官職和機構,兼有今天海關以及部分商業局、市場管理局、移民局的職能。由於廣州的外貿稅收對於財政特別重要,所以廣州市舶使素來被視為要員。市舶之制始設於唐。
出身嶺南豪族的周慶立為有史可查的第壹位市舶使。設立之初,市舶使以“市舶使院”為辦事機構。這個機構具有雙重職能:壹方面,掌管海外諸國朝貢事務;另壹方面,總管東南海路通商貿易。
也就是說,市舶使雖然設置於廣州,其職能範圍卻超出了區域體系,是壹個全國性涉外使職。廣州由此確立起全國對外貿易中心的地位,除首都長安、洛陽(唐有西都東都)之外,國內其他城市可以說無出其右。
市舶制度在宋元明得以延續。在明代,浙江、福建的市舶司常有罷革,只有廣東市舶司保持了相對的固定和穩定,其管理的對外貿易也是最為繁榮興盛的。1370年,根據明政府的決定,今北京南路和東橫街交界處建起了廣東市舶司。
4年之後,因朱元璋的海禁政策,它與福建、浙江的市舶司同時廢止。1403年,它又重新恢復,之後壹直延續到明末。明代市舶司制度特殊之處,在於它是兩套權力系統運作的體系,以提舉、副提舉、吏目為系統的職責權力和以太監為系統的監督權力長期並行。
我們可以推測,對海外貿易保持長期關註的韋眷,正是由於對來自外國的貨物、貨幣的敏感,他才會選擇這枚威尼斯銀幣與其他珍貴的寶物壹起隨葬。我們現在無法判斷它是否在1472年,也即在東地中海地區已經喪失了貨幣價值之後才漂洋過海來到廣州的。
但正如學者們說的那樣,無論什麽假設都絲毫不影響這壹發現的歷史意義,它再次證明,在每個時代,不同文化之間進行著頻繁的接觸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