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雕的技法如下:
1、線刻。用刻刀在木料上刻出紋飾,因為刻痕陷入木料之內,這種技法被稱作“陰刻”或“線刻”。有的還在陰刻線內填入石綠或鐵紅等顏料。線刻裝飾中還有壹種陽線,即將線周圍的木料去掉,使線凸出來,多用於桌子腿和牙子上的圍邊起線。
2、浮雕。浮雕則是指花紋高於底面的壹種雕刻形式,形成半立體的形象,在家具裝飾中用得最多。浮雕是介於繪畫和圓雕兩者之間的壹種藝術形式,表面凸出的厚度不同,可分為高浮雕、中浮雕、低浮雕等。
《明清家具式樣圖鑒》中介紹,傳統浮雕壹般采用“三遠法”(即平遠、深遠、高遠)進行構圖,適宜表現場面復雜的山水風景、樓臺殿閣、街市等。浮雕的地子可處理為“平地”或“錦地”。
其中,高浮雕是最薄、最淺的浮雕,又叫“薄肉雕”。典型的高浮雕是硬幣上的圖案,在治印和彩石(壽山石刻、青田石刻)雕中,這種很淺的浮雕叫“薄意”,許多家具上也有很淺的高浮雕裝飾。
3、透雕。透雕是在浮雕的基礎上,壹般鏤空其背景部分,有的單面雕,有的雙面雕,壹般有邊框的稱為鏤空花板。透雕又被稱為“鎪活”或“鎪花”,主要用於家具的花牙板。
根據《明清家具式樣圖鑒》介紹,其制作手法是將圖案畫在棉紙上,再貼在木板上,在圖案的空白處打壹個孔,將鋼鋸絲穿入,反復拉動,沿著圖案的輪廓將空白處的木料“鎪”走,這樣做好的半成品還需要專門的匠師再進行刻畫。
雕花板子壹般用於家具的牙板、圍欄、環板、屏心、花板等部位。
4、圓雕。圓雕是完全立體的雕刻,前後左右各面均須雕出,壹般無背景,有實在的面積,可以從四周圍任何角度欣賞。紅木家具的端頭、柱頭、腿足、底座等,有的用人物、動物、植物等圖案的,采用的就是圓雕裝飾,這樣的裝飾多出現在廣式家具中。
還有壹種半圓雕的技法,用來表現帶有背景的人物形象,其特點是主要形象用圓雕技法,次要形象和場景用浮雕或刻線來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