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鋪英文是grocery store。
雜貨鋪
雜貨店,又稱雜貨鋪、南雜店、小百貨店,指的是販賣雜貨的店子。百貨指各種日用貨物,百代表各種,這裏的貨指日用貨物,不包括汽車火車飛機大炮坦克等。百貨比雜貨的範圍大,百貨公司比雜貨店規模大,搞市場經濟後,百貨公司壹般都改稱超市了,當然,有的超市名不副實。
有部分小商店只賣零食、飲品、腌制類零食或小量文具的統稱士多,部分只售幹貨(如五谷類、豆類)、開門七件事所羅列之物、罐頭或已包裝好之日用類貨品稱之為雜貨店;當然也有兩種聯營的,稱雜貨士多,而雜貨與士多的區分也不太清晰。
雜貨店之特色多為“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凡家居用品大多皆可購得,店內布置或有點淩亂,但全部貨品皆會在店內或門口展示,壹目了然;而士多亦壹樣,士多之特色為可隨意酌量購置,再以秤或天秤衡量價錢。
知識拓展:
通常在住家附近,經營者多為該社區之居民,由於為服務該區家庭主婦與小孩的“街坊生意”之關系,與常光顧之顧客有說有笑,有較深厚的感情,往往還可以有賒賬等情況。
但隨著舊社區被打破,雜貨店漸漸地被較大、低價且讓消費者擁有更多選擇的24小時營業便利商店或超級市場所取代,也大大改變居民購物習慣,已不易見到。
盡管超級市場占有絕對的優勢,但雜貨店仍然有其利基,那就是販賣不容易在超級市場中找到的傳統食品。
童年雜貨鋪,並非具體的某家店的名稱,而是泛指壹種零售店類型,他們通常以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至本世紀初期的物品為賣點,包括零食、玩具、文具、生活用品等,店面也布置成符合那個年代的風格,刻意營造出壹種改革開放初期的懷舊復古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