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範圍:全體教師。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德、能、勤、績,重點考核教學效果和工作業績。
師德:指政治思想表現和師德品質;
能力:指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
勤奮:指勤奮、工作態度、出勤;
成績:指教育教學的數量、質量和效果(包括教學目標評價、班主任和少先隊工作評價、教學研究和成果、常規工作、差生轉化等。).
三、考核標準:
1,考核要以教師的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綜合的原則。
2.教師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被評定為優秀的人數壹般控制在教師總數的10%(以開發區教育中心給出的指標為準)。
3、四個等級的基本標準:
(1)優秀:能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教育教學卓有成效,成績顯著。
(2)合格:能夠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熱愛教育事業,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合格:政治表現和業務素質壹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工作中有失誤。
(4)不稱職:政治思想覺悟低,教育教學不稱職,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或工作中有嚴重失誤。
四、考核方法:
1.學校書記、校長、副校長的考核由開發區教育中心承擔。
2.教師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種。通常評估可以在任何時候進行。年度考核每年3月進行壹次,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主。
3、下列人員按以下方法進行考核
(1)因公離崗者,參加原學校學年考核,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半年以上詳細書面表現。
(2)工作單位正式調動的,參加新工作單位的學年考核。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轉入學校提供詳細的書面表現。
(3)在試用期和見習期間,教師參加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成績,然後評定成績。
(4)壹學年內請病假(公傷除外)6個月以上,或請病假3個月以上,請病假半年以上或曠工3天以上的教師,不參加年度考核。
(5)受到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下處分的教師,處分期間參加考核,優秀等次可有變動。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程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2.被考核教師認真總結匯報過去壹學年的教育教學工作,並由群眾進行評議。學校考核組根據考核教師平時的教育教學工作情況撰寫考核評語,提出考核意見。
3.學校考核小組會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應在收到考核通知之日起壹周內向考核組申請復核。在認真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考核組在3日內提出復核處理意見,並書面通知其。
第六,評估機構
(壹)學校應成立評估領導小組。
組長:張斌
副組長:戴春華
成員:胡亞軍、導演、張雙久
(二)學校評估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和實施措施。
2.建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和總結;聽取評價記錄;競賽記錄和所教科目的考試成績;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教育教學工作的檢查、評估總結和記錄,評估和鑒定表等。).
3、組織、指導和監督學校評估工作。
4.審核學校對教師提出的考核意見。
5.接受對考核結果不滿的教師的復查申訴。
七。加強領導和組織。
建立教師考核制度是我校加強教師科學管理的重要舉措。各學校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積極實施,對教師工作做出客觀、全面、科學、實事求是、準確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