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的意思是:在北京話中,壹般是指壹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其次,壹些古玩行業的不法之徒在擺攤擺古董時,往往別有用心地將易碎的瓷器放在馬路中間,讓路人不小心碰到就趁機敲詐。
碰瓷的由來:據說“碰瓷”是清末壹些沒落的八旗子弟“發明”的。這些人拿著“珍貴”的瓷器(當然是假的),走在鬧市的大街上。看準了機會,他故意讓行駛的馬車不小心“碰”到了他,手裏的瓷器立刻掉在地上摔碎了,於是瓷器的主人糾纏主人按照貴重瓷器的價格賠償。人們把這種行為稱為“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