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的漢族文化中,戒指最初是宮廷中嬪妃佩戴的,作為區分和識別的標誌。同時,由於“戒”與“歸”的諧音,戒指作為禮物,也有“早日歸家”的寓意,又因其“生生不息”的屬性,寄托了戀人之間無盡的愛意。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民族大融合和對外交往的頻繁,戴戒指作為壹種胡俗逐漸為漢族所熟悉。然而,在魏晉隋唐時期,戒指往往與鬼和靈異聯系在壹起。同時,由於戒指多由金銀或寶石制成,所以常被用作禮品或獎勵。到了宋代,戒指開始在民間作為婚姻嫁妝中的三枚金牌之壹。直到清朝,戒指才正式出現在宮廷婚禮嫁妝中,並在清末民初西風東漸之際被漢人接受,成為公開訂婚的紀念品。
清宮戒指
戒指,又稱戒指、筆記、代理手指、契約手指、手指,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很多都是在原始社會出土的。大汶口-龍山文化時期的墓葬中曾出土過骨環,有的環上嵌有綠松石。在當代,戒指不僅用於裝飾,還具有愛情和婚姻的信物功能,因此成為所有珠寶類別中最受歡迎的類別。但在中國古老的中華文化傳統中,戒指有著更多特殊的文化內涵。
1.嬪妃在宮中佩戴的用以區分和識別她們的標誌。
“環”直到元代才有了它的名字。它的原名是“環”,之所以叫“環”,也叫“音符”、“智代”,都來源於它的用途。鄭玄《詩話》說:“古有嬪妃以禮入內廷,婦史書記月日,賜戒以進退。生壹個月,用金戒指還回來;當車夫帶著壹枚銀戒指走進去的時候,他把它拿在左手上;由於統治者右手持之,故稱之為手跡,又稱環。”古代後宮妃子不計其數。按照規定,嬪妃接受禦運時,要經過女史登記。女史事先給她們發了兩種戒指,壹種是金戒指,壹種是銀戒指。通常嬪妃佩戴銀戒指,分為兩種方式:侍奉皇帝的戴在左手,因為左手屬陽,侍奉皇帝的戴在右手,因為右手屬陰。①壹旦嬪妃心血來潮或懷孕,不能侍奉皇帝,手上戴金戒指,女史見不列。因為“無論大小,記之以成法”②,故取名“筆記”。簡單來說,“手寫紙條”就是戴在手上用來區分和識別的符號。宋代高澄在《紀源·物事》中寫道:“《五經要義》說:‘古人之嬪妃,統於君。當帝國官員帶著銀戒指進入時,他們帶著金戒指退出。進來的人用右手,出去的人用左手。今日有戒,此遺亦三代之制。"東漢魏宏所寫的《漢書舊儀》也載:"漢宮之人吉祥,賜銀戒。《詩話》為漢代鄭玄所作,《毛詩》為先秦所作,說明至少在我國先秦至漢代的歷史階段,戒指的主要用途是供宮中嬪妃佩戴,作為區分和識別嬪妃的標誌。
(1)《太平毓蘭》引《婦史書》曰:“給其環以進退。有孕則金環還,管事則銀環入。參賽者握著左手,楊也握著左手。右手,尹也,既禦而復之,故。女性歷史的位置。”
2“詩?颶風?景女:“景女是美女,我做主。《漢書·毛恒傳》:“古人後,其妻必有女史通之理法。在歷史沒有記載她們的罪行和謀殺之後,嬪妃們...以禮待君,女史書給其戒以進退。有了孩子,就用金戒指還回來;當車夫帶著壹枚銀戒指走進去的時候,他把它拿在左手上;都在右手裏。無論大小,都記為定律。"
至於“環”這個名字,其實來源於“註”的作用,因為戴註的女人都是後妃,都是屬於自己的女人,甚至還有懷孕的女人。所以不僅要禁止其他男人的追求,還要禁止性交,故名“戒”,寫“戒”。回望張思《風土錄》五年:“戒已為婦幸,...習俗也要求註意。”好在中國古代,女人通常指的是已婚的女人。所以戴戒指也有表明她已婚身份的作用,有點類似於現代的婚戒。明代淩濛初的《第二刻驚》也有類似情節。書中,女子在給情人的信中寫道:“徒弟往復,中心不測。計劃是晚上談,各陳所願。.....第壹,要看指的是壹件事。言語如金,但愛而戒之!僅此而已。”可見“戒”字的意思還隱含了壹層意思,那就是戒的心態——早晚留。
2.象征“早日歸家”或“愛地久天長”的禮券
在中國古代,器物往往承載著壹定的文化意義,這是壹種不言而喻的表達方式,即“以器藏禮”,先秦時期普遍存在。荀子?大綱說:“聘人當向導,問士當向導,呼人當向導,拒人當向導,拒戒。”楊旭註:“古人,大臣有罪,留國三年,不敢去。如果他們與它和諧,他們就會歸還它,如果他們與它沖突,他們就會死去,所以他們都同意了。”可見,因為“桓”與“桓”諧音,所以皇帝把玉環送給流放的刑部大臣,作為他可以回鄉的標誌。明代何敬明《雜言》也載:“古人以敬慕賞德,以戒賞善,以嘆息賞善。”我就是這個意思。“曾經”?《元譚傳》也說:“我願通曉吉兇,以便賜戒。”可見“環”還有吉祥之意。但這裏的“環”是不是戒指,文中並沒有說清楚,也有可能是戒指。但《北史》另有記載:“(元)樹初出時,愛她,以金環相別,樹常守之。送回梁,表必還。”這裏明確寫著,她是用戒指給的,為了早日回國。此外,清代王初桐的《雨史》壹書引用宋代張俊芳的《情集》壹書說:“翠娘送張生新玉指環雲:環之者,亦歸之。”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無論是戒指還是戒指,作為禮物,都可以表現出回家的意思。
此外,環因其環狀特征,也有“循環”之意。在唐代李寫的傳奇小說《李章武傳》中,有這樣壹段情節:“李章武到長安報到,勤辭(王女婿),章武留下壹對白玉戒指,贈詩壹首:我想我的兒子,見戒指就想起他。願妳長生不老,循環不息。“在這裏,因為它的‘無盡循環’屬性,戒指表達了戀人之間無盡的愛意。
3、與鬼和靈異有關。
在中國古代文化的背景下,古籍中涉及的大川鬼和靈異的故事是有關聯的,這是與其他種類首飾最大的區別。戒指所代表的主流文化,似乎不僅僅是愛與美的元素,還充滿了壹些神秘詭異的元素。這種文化傾向始於漢代,在魏晉南北朝至唐五代時期廣泛流行。這可能與現階段中國南北民族大融合,對外交流異常頻繁有關,因為戒指和耳環壹樣,宋代以前主要流行於胡文化區和西方國家,而中原漢族並沒有戴戒指的傳統,或者說是因為染上了濃厚的異域氣息,充滿了壹種異域的神秘感。
西漢初年哲學家董仲舒寫的《春秋故事》中,就有直接將環與鬼聯系起來的早期記載:“懲鬼待女,取環五。”東晉葛洪《西京雜記》卷壹中有這樣的記載:“戚跡以百煉為戒,望其指骨而使其邪,以賜其仆四玉、四玉、四玉。”我們不知道這個讓皇帝生病的戒指是由什麽材料制成的,但即使在技術如此先進的情況下,這種現象仍然令人難以置信,這說明這個記錄本身就含有奇怪的成分。唐代劉禹錫在《走馬觀花》詩中吟誦死去的楊貴妃時也有類似的描寫:“萬念俱灰,香不絕,環照生輝,仇人初遇合。”將戒指與死者聯系在壹起,也體現了戒指在當代人眼中的壹種神秘色彩。魏晉唐五代時期,《聊齋誌異》中關於戒指的記載在此時激增,其中80%以上與鬼或死人有關。以下摘錄是其中的壹部分。
生活在北齊至隋間的學者顏之推在《神異故事集》中記載了這樣壹個故事:“王義死後,他的妻子衣食困頓,見到趙幸的妻子說:如果我得到財產,就當禮物送去,下個月我女兒就能得到壹對金戒指。”
南宋劉寫了壹部誌怪小說集《異園》,裏面說:“晉有士子,買鮮卑女子,名懷順。她說她阿姨被莧菜迷住了。起初我看到壹個穿著紅色衣服的丈夫,英俊幹凈,在廁所裏,他來自賈雲。這個女人對她不斷的歌唱感到非常自豪,以至於她每天晚上都要到房子的後面去。他的家人侍候著他,只看見壹朵紅莧菜,上面掛著壹根女性的手指。當她贏了,她哭了。入夜之後,我死了。”
南朝方編《說文解字》雲:“周的丫鬟進山拾柴,忽夢見壹婦人說:‘我的眼睛裏有壹根刺。‘我煩了就該拉出來,這樣我就該好好獎勵了。’這個丫鬟看到爛棺材長在眼睛裏就拔草了,就是在某處得到了壹對金戒指。"
中唐段《酉陽雜記》載:“崔駱氏夜經長白山西,忽見諸門粉墻陽臺相對。俄在青衣說了句:‘姑娘必見翠郎。’他突然下馬,走進了雙扇門...屋裏兩個丫鬟拿著蠟燭,叫壹個丫鬟把玉放在他膝蓋上。然後他問:‘妳丈夫劉願意告訴他的名字,女人說:‘劉孔才的第二個兒子,名叫姚,字,仍然沒有找到,雖然他被判有罪。妳為什麽下床說再見?女的說‘十年後再見吧。’於是留了壹個玳瑁簪,女子指玉環為禮,上馬十步。回頭看,看到了壹個大墓,十年後就死了。"
晚唐時期,祎凡寫了壹部筆記小說集《雲溪友誼》,其中有:“魏高少遊江夏,止於江致君博物館。姜的乖兒子說:有個小青衣,叫,才十歲。他經常侍奉魏,也勤於侍奉,所以很有感情。侯偉返回朝聖,並與蕭玉約好;最少五年,最多七年。我留下了壹枚玉指環和壹首詩。不到五年後,蕭玉在鸚鵡螺島祈禱,兩年多後,蕭玉嘆道:‘韋家郎君,過了七年,他不會來了。於是我絕食而死。姜的家人註意到他的節操,在他的中指上綁了五個(玉)環,和他壹起哀悼。“後來,魏高升到了更高的職位,當他得知蕭玉殉情而死時,他感到深深的想念,並要求術士練習,以便與他見面。”《清夜玉笛》,連謝嶽也說:‘我欠奴才寫經造化的功勞,十日來照應,最後十三年再作妾,以謝恩情。’魏取隴右之功治蜀後,不動書令為累。因為他的生日,節日和城鎮都是奉獻和罕見的,他在東川獨自派遣藝妓到巴魯。瓜破之年,亦以玉笛為名。當時的看法是,那是真正蔣家的玉笛,中指藏了壹個肉環,沒有留下玉環。"
五代孫光憲寫的《北夢物語》中寫道:“有壹個叫素衣的姑娘,長期住在吳,面紅耳赤。她長得非常漂亮,所以給了她壹枚玉指環。有壹天她在門檻前看到白蓮花,就彎下腰去玩它。她看到花環裏有東西,就送她壹個玉環。”《伊山治》載:“某客夏遊伊山寺,忽遇壹白衣美女,十五六歲,容貌絕俗。因為被引誘到密室,所以感情很親密。而去,帶著白玉戒指,也就是去寺廟建築,無形中觀看。百步穿白衣,我沒看見,但我知道我在哪裏找到了壹朵百合,白色的花朵絕對瑰麗。它的根部像壹個拱門。如果妳做到了,妳會得到壹枚白玉戒指。”
五代以後,這種關於戒指的靈異故事逐漸減少,但並沒有消失。直到清朝,故事還很多。比如清代王逸的《秋光》中,有壹個神秘的紫衣女子和壹個男子“很嫵媚,給了壹枚戒指,晶瑩如玉,雲能治心痛。”朦朧地睡去,聽著我的耳朵;我能起來。張驚跳起來,紫衣人已經失去了壹切,所有的建築和城池都丟了,但是給定的戒指還在。心痛前喝水的效果。"
看上面的靈異故事,大部分都和男女之間的性有關,或者男的給女的,或者女的給男的,沒有定數,也和婚姻無關,大部分都是纏綿壹夜情。可見,戒指在這個時期的中國文化背景下,並不是壹個好女人戴的。回顧戒指從先秦到漢代作為筆記的作用,它只是表明君王是否適合吉兇的標誌,與婚姻愛情本身關系不大。
4.作為財富,它被用作獎賞、貢品或禮物。
因為戒指在宋代之前往往與靈異、鬼魅事件聯系在壹起,所以至少在宋代之前,中國的漢族人並不流行戴戒指。雖然中原地區不同時期的墓葬都出土了戒指,有的戴在手指上,有的和其他隨葬品壹起埋葬,有的捧在手心,但應該是作為象征富貴或功德的隨葬品,而不是日常的首飾品。這就是前面提到的紀和紀故事的意義。
在漢代範欽的“愛情詩”中,所指的詠物往往被解釋為愛情的信物。其實,我們可以從上下文中體會到,這裏的戒指的意義與其他珠寶配飾相比並不特別,它只是用來送禮的眾多禮物之壹:“我既迷人又賞心悅目。為什麽要出拳?萬手臂上的雙金戒指。為什麽要勤奮?大約壹對銀。為什麽只是壹個小區域?耳朵上的兩顆珍珠。為什麽敲門?香囊系在肘後。合同為什麽寬泛?繞腕雙跳。為什麽會心存感激?美玉飾羅穎。為什麽是結中心?雙針平紋絲綢。妳為什麽結婚?用薄薄的金畫撓頭。為什麽要安慰離別?耳後玳瑁簪......”再聯系到隋代丁六娘寫的《十索詩》,戒指作為眾多禮物之壹的意義就更加明顯了:“厚薄君子,知其欲衣從郎。不忍入眠,向郎要花要燭。想做花贏妝,可以用朗索的紅粉。想成為纖纖玉手,就拿朗索的戒指。如果想防止眼睛太多,可以避開障礙物。欲* * *纏綿,自郎索華枕……”如果我們把這裏的戒指解釋為定情信物,那麽就沒有什麽東西不能作為定情信物。
戒指作為財富,也可以作為上下級之間的禮物。比如前面提到的《西京雜註》中說:“漢代戚跡以百煉為戒,呵護其指骨,行惡,以賜其仆四玉四榮。”明代梅鼎祚的《川中伸彌紀》(卷五),趙合德還贈送趙壹枚“四指純金戒指”。宋代《太平玉蘭》引《後漢書》曰:“孫程等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環壹枚”。《新唐書》載:“定安公主始封太和。嫁給回鶻崇德可汗。惠暢三年前回來了,而且...命令老溫把大衣系好,用白貂皮和玉環給他。“《重修揚州府誌》卷五十六:“田世英之妻周,康熙四十六年,仁妙豐,皇太後南巡,途經柳巷,田世英之妻周汝仁,90歲,領兒孫,曾跪領兩賞玉環。"
當戒指作為財富和象征時,它不壹定要戴在手指上。南宋戴佐的《壹真記》中有這樣壹個故事:“舒勤去屈,黃昏迷了路,望火而去投宿。獨自生活的女人為這棵樹準備了食物,於是她去睡覺,在早晨的樹前停下來。女人哭著說:‘妳後面沒有命了。用壹對戒指給它,用帶子系上,送出去。樹的數量是十步。看它的居住地,是壹座墳墓,已經死了幾天了,戒指領帶依舊。“在這裏,女人沒有把戒指戴在男人的手指上,而是系在他的腰帶上。河南省偃師市杏園村YD1902唐墓出土壹枚金戒指。根據發掘報告,墓主人“右手拿著壹枚金戒指”,沒有戴在手指上。這枚金戒指作為印章,青金石戒面上刻的字是反過來的,字是中世紀的巴列維(中古波斯)。⑥這種用戒指作為印章的習俗來自西方。明代張儀《考東西》載:“舊港,古三佛,齊國也。原名甘多利,又名博林,在東南海域...人們分散在城外...以國王的戒指為封印。“根據布蘭奇?彭尼的《世界服裝史》壹書指出,戒指最早在古希臘被用作印章或徽章,後來也起到了表明等級和地位的作用。在羅馬帝國時期,金戒指“變成了國家榮譽的象征,作為對在戰鬥中立功的官員的獎勵”,戒指作為獎勵的使用很可能在南北朝時期隨著東西方文化的融合而逐漸被北方宮廷所沿用。有學者認為北周李習安墓中的金戒指“可能是北周王室對李習安的賞賜”。
⑥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隊。河南省偃師市杏園村唐墓發掘簡報[J]。考古,1996(12)。環面銘文從右到左列為“pd”,意為“太棒了!”“太棒了!”等等,在* * *的後期時代,“難能可貴!”已添加。的含義。
此外,戒指也是常見的外國貢品之壹。比如,清朝時,它被編成了壹份宋朝的草稿,上面寫著:“僅在宋文帝元嘉五年,天竺越王派使臣獻表,獻鉆戒壹枚,莫勒金戒指壹枚,珍寶壹只,紅白鸚鵡壹只。”同書《祎凡齊?歷代進貢》壹章引《山堂考》:“是年正月,三佛進貢...十三樣東西:貓眼戒指,綠瑪瑙戒指,大珍珠戒指。"
5.作為婚姻的嫁妝或愛情的象征。
在中國古代,將戒指與婚姻和愛情聯系在壹起是對胡習俗的模仿,即西北少數民族或西方人的習俗。相關記載始於魏晉,如《晉書》、《西戎傳》:“大宛娶女,先取同心指之約。”這裏的“同心”環是指壹種“銅芯”環,鍍金或鍍銀,取其諧音。再如《太平玉蘭》引用《外國風俗》說:“請女子成親,放下整個同心環,保證同誌不變。”他還引用了《胡風俗傳》中的壹段雲:“胡胡開始結婚,約定好了就戴上金色的同心戒指。”《史記》引用《範靜補遺》中的壹段雲:“牛罵範為婚,男以銀錫約女而定。”等等。我們知道,在西方,最遲在羅馬和民國時期,戒指就和婚姻有了固定的關系。前述《世界時裝史》指出,金戒指已經取代鐵環,成為新婚夫婦在婚禮上佩戴的裝飾品。這壹習俗通過中亞(大宛國等)傳入中國,成為“胡俗”。)並逐漸被國人理解。前面提到的《酉陽雜記》、《雲溪酉易》、《北夢索顏》等神魔故事,都是以戒指作為定情信物的例子。明代白話本《流雲三還冤》中的壹段男女戀情,也是以壹對“寶石環子鑲金”為信物,幫了好幾次忙。
⑨這裏的“都”應該是“金”,而下面引用的是胡的風俗傳記。
當然戒指的這個功能,還是佛教的影響。實際上,佛教也是壹種來自西域的宗教,其佛教故事中自然保留了大量的胡俗。在現存的敦煌文獻中,有壹個叫《太子經》的異文,講的是驟飯太子的成佛過程。文章說,王子長大後,數獨王想嫁給他,讓他依戀這個世界。“王子聽說要演國王,如果(和)他的兒子娶了他的新娘,工匠會做壹個金戒指,(和)戴在手上,他的父母和孩子會知道,其他人不會知道。與孩子有緣,知孩子有金戒指,便是夫妻。”後來摩訶婆羅多(yaodharā)說了,於是“王子當時脫下了戒指”,娶了耶洛斯。《太子悟道》這部經典是根據佛經集改編的。敦煌文獻有八卷,可見當時廣為流傳。再加上變文的說話和演唱方式,相信這個故事壹定更受大眾歡迎,可能會對時尚界產生壹定的影響。在明代梁莊王墓中的“禮盒”裏,發現了壹枚金戒指。
但佛經原文只是間接與婚姻有關。據佛經原文記載,太子準備的“雜寶無憂器”都被別的女人拿走了。yaodharā是最後壹個來的,後來向太子要了雜寶。“當時太子手指邊上有壹枚印章戒指,價格高達1000元,是從yaodharā上摘下來的。”但是yaodharā還是不開心。後來,數獨國王向yaodharā的父親求婚,經過壹番較量,yaodharā的父親同意將他的女兒嫁給王子。事實上,這裏的王子並沒有把戒指作為與女子訂婚的信物。而唐代中國西北地區的僧人(或文人)改編佛經,刪除其他寶物和無憂器,僅以金戒指判斷婚姻,明顯受到沿絲綢之路向東傳播的西方文化的影響。
戒指確實是中國婚姻的聘禮之壹,其習俗起源於宋代民間。宋代吳的《夢》卷二十載《姻緣》篇:“論彩禮,富家應備三金之禮,則墜金、金、金者也。如果妳有壹個墊子房子或沒有金器,用鍍銀代替。”這裏的“金戒指”指的是金戒指。然而,在中國傳統的漢族文化圈裏,戒指壹直沒有被納入宮廷的婚禮儀式體系。明代雖然出土了大量的戒指,但《大明會典》“皇帝接禮”單中,頭飾、手鐲、耳環、面花、的唐、下鐵墜等都有,卻沒有戒指的蹤跡。在清朝,戒指出現在官方的彩禮清單中,是因為滿族是壹個掌權的遊牧民族。《清實錄》、《史祖章皇帝實錄》記載,順治九年八月,更是訂婚成親。“太子和碩,和太子和碩的兒子誰也沒有分開。當妳結婚的時候,妳會用錢作為禮物...壹個金項圈,壹個包,三個大發夾,三個小發夾,壹對耳環和十個戒指。”“王子,多蘿西郡的國王,還有王子的兒子和多蘿西郡的國王誰也沒有分開。結婚,送禮...(項圈、包、別針、耳環數量同上)八枚戒指。”“多羅貝羅,和多羅貝羅的兒子誰也沒有分開。結婚,送禮...(項圈、包、別針、耳環數量同上)六枚戒指。”“谷山貝子不是別離的兒子。結婚,送禮...(項圈和耳環數量同上,各有兩個)四個戒指。”當壹個不同姓的男性結婚,並且壹個不同姓的男性的兒子沒有與他的家庭分離,沒有戒指的禮物。可見滿族嫁妝中的戒指是金銀首飾中最具特色的身份象征,其數量壹般為偶數。直到清末民初,戒指作為訂婚紀念品的習俗才在民間流行起來。徐克主編的《清代鈔》中有明確記載:“大宛先娶同心環女子,今為定親紀念品,故歐風漸盛。”
6.結論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國傳統的漢族文化中,戒指最初是宮廷中嬪妃佩戴的,作為區分和識別的標誌。同時,由於“戒”與“歸”的諧音,戒指作為禮物,也有“早日歸家”的寓意,又因其“生生不息”的屬性,寄托了戀人之間無盡的愛意。隨著魏晉南北朝時期南北民族的大融合,對外交流異常頻繁。戴戒指作為壹種胡人習俗,逐漸為漢族人所熟悉。然而,由於其強烈的異國情調,戒指在魏晉隋唐時期往往與鬼和靈異聯系在壹起,充滿了異國情調的神秘色彩。當然,畢竟戒指多為金銀或其他寶石制成,財富價值較高。因此,戒指常被用作禮物或獎勵。到了宋代,戒指開始在民間被視為結婚三大金禮之壹。然而,在中國傳統的漢族文化圈裏,戒指並沒有被納入宮廷婚禮儀式體系。直到清朝的滿族婚禮上,戒指才正式隆重登場。清末民初,西風東漸之際,又被漢人接受,成為公開訂婚的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