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今社會誠信缺失的表現
社會誠信主要包括個人誠信、企業誠信和政府誠信。社會誠信缺失大量地表現為不講真話、不守信用、沒有信譽、弄虛作假等。個人誠信缺失已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說假話、假文憑、假證件、假發票、假彩票、考試作弊、偷逃稅款、騙取保險、虛假廣告、假球黑哨、假醫假藥等等,不壹而足。據《人民日報》報道,我國近年來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屢禁不絕,在人們購買的書刊音像制品當中,盜版占了相當大的比例。據對北京、沈陽等地古玩文物市場調查,有些攤點擺放的全部為假貨。
在經濟活動中,企業不講誠信的現象更為突出,主要表現:壹是企業不守信用,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二是企業不講信譽,相互之間拖欠貨款。三是企業合同違約嚴重,利用合同進行欺詐。四是企業財務信息嚴重失真。五是假冒偽劣盛行,制假販假猖獗。
政府誠信缺失主要表現在壹些地區和部門政策多變、不守承諾、隨意性大、暗箱操作。還有壹些幹部特別是部分領導幹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不久前,中紀委、中組部巡視組組長任克禮發表文章,認為“現在的危險是滋生腐敗和不講真話”,提出要把“不講真話”當作壹個嚴重問題來解決。
2、社會誠信缺失的危害
首先,誠信缺失嚴重影響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從計劃經濟走上了市場經濟之路。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法制和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兩大基石。在自然經濟條件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為交往活動少、活動地域窄、生產規模小,基本是“熟人關系”,壹般不會擔心相互失信。在市場經濟環境中,隨著生產規模、市場範圍、交往層次和交換頻率的迅速擴大與增加,信用作為壹切交易活動的基礎,必然要求被人們認同和遵守。因為只有交易雙方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上的承諾和踐諾,才能使得雙方無須付現即可獲得商品、服務和貨幣,從而促進經濟的發展。而誠信的缺失,壹方面造成交易主體不被對方信任,限制交易主體自身發展,另壹方面為防範交易風險被迫增加交易成本,使得經濟活動萎縮,經營效率低下甚至破產。最重要的是造成了社會信用鏈條的中斷和損害,破壞了市場機制和市場經濟規則。
其次,誠信缺失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假冒偽劣、坑蒙拐騙,造成無數個人身心傷害,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大量企業舉步為艱;失信使經濟秩序遭到嚴重破壞,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得不到保證,使得消費者對社會和政府失去信心信任;失信使壹些人靠騙人暴富,也加劇了社會財富分配不公,導致人民群眾對社會和政府產生強烈不滿。
第三、誠信缺失敗壞社會風氣。社會誠信缺失造成人們之間互不信任相互提防,使得相互間的交流和溝通變得更加困難,對他人的同情、關心和幫助也變得更加不易。更為嚴重的是,失信行為得不到有效制止,使得許多誠實守信的人利益受到損害,認為“老實人吃虧”的思想占了主導,整個社會的道德風險加大,道德水平下降。
第四、誠信缺失嚴重影響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也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據統計,在國際貿易中我國現匯交易達到80%,信用交易方式僅占20%左右。落後的結算方式嚴重阻礙了貿易的擴大和企業的發展,也使我國企業的競爭力大大減弱。另外,由於我國壹些企業和個人制假販假,使得壹些國家的企業和消費者對我國商品心存疑慮予以抵制,也極大地損害了我國的國際形象。世貿組織總幹事穆爾曾尖銳地指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從長遠看,最缺乏的不是資金、技術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的機制。
3.社會誠信缺失原因探究
社會誠信缺失,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既有經濟的原因,也有社會的原因;既有體制的原因,也有管理教育的原因;既有外部環境的原因,也有個人自身的原因。我認為,具體原因主要是:
第壹,“文革”及歷次政治運動的沖擊。新中國是從舊社會中脫胎而來的新型制度,為了徹底消除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思想影響,解放以來對舊的思想文化和傳統進行了多次大規模的清算和批判,其中有許多成功的方面,也有壹些慘痛的教訓。特別是“文革”使很多優良傳統遭到破壞。在批判摒棄封建思想糟粕時,將中華民族許多優良的傳統美德也丟掉了。講真話、實事求是遭到打擊和批評,口是心非、弄虛作假反而得到贊揚好處多多。同時,由於在計劃經濟體制和封建思想影響下,人們或缺乏獨立人格、或迫於壓力,不能真實表達自己的思想意願,只好違心地說假話。久而久之,社會誠信就自然被破壞了。
第二、道德教育的虛化。傳統道德特別是儒家思想都把誠信看得非常重要,但卻僅僅或主要停留在道德層面上,僅僅或主要局限在強調註重個人自覺自省上,對實踐層面和社會約束方面的要求和設計不足,從而導致了誠信教育的蒼白無力。如“狼來了”和“烽火戲諸侯”等教導人們不說謊、不作假的故事,誰也沒有真正拿它當回事。當今包括誠信在內的道德教育,很多時候也還是局限於泛泛而談流於形式,缺乏實質內容,缺乏針對性,缺少有力和有效措施。特別是道德教育的要求和內容與實踐嚴重脫節,教育者說的和做的不相壹致,致使被教育者不以為然,大大地削弱了道德教育的效果。
第三、對市場經濟的模糊認識。在學習和引進西方發達國家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也有人認為市場經濟同資本主義的思想觀念、倫理道德是密切聯系的,而資本主義社會的意識形態統統都是腐朽落後的東西,因而在學習市場經濟模式的時候把信用等壹些與市場經濟緊密相連的合理理念也給否定和排斥掉了。還有人認為,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只要有法制保證和制度約束就可以了,誠信等道德觀念在市場經濟中不很重要。實際上,法制和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兩個輪子,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和生命線。沒有法制,市場經濟將出現混亂,沒有契約,市場經濟也名不副實;但是沒有誠信,法律就會大打折扣,契約也是壹紙空文。
第四、個人主義膨脹,利欲熏心。在計劃經濟時代,強調的是“壹大二公”、“毫不利己,專門利人”,要求絕對服從組織,不講個人利益。改革開放以來,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人們獲得了獨立經濟人地位,個人利益得到了充分尊重,利益最大化成為人們遵循的最高原則和追求的最大目標。壹些人拜金主義、個人主義膨脹,為追求壹己私利不惜弄虛作假、坑蒙拐騙,由此產生了利益最大化原則與倫理道德觀念的矛盾和沖突,使社會誠信受到沖擊。
第五、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由於市場經濟活動數量大、變化快,加之信息的公開公正和迅速有效傳遞尚未實現,使交易雙方信息嚴重不對稱,給失信和欺詐提供了可趁之機;因為社會流動性加大和市場交易的不確定,也使失信者有了從事欺詐而逃避打擊處罰的社會環境。同時,政府在市場準入、市場管理、市場監督、信息反饋等許多方面還缺乏完善的制度,在對失信者處罰力度上還缺乏有效的措施,政府壹些工作人員特別是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方法和自身素質不高,社會中介組織、社會輿論環境作用不充分等也是失信存在和蔓延的原因。
第六、法律不健全,對失信者打擊不力。在美國,有關誠信方面的法律有十多部,對不同方面、不同環節的信用要求都有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還制定了嚴厲的懲罰措施。如對造假,在美國可以最高處罰500萬美金,加上10年徒刑,而我國《消法》對造假的賠償只有兩倍。我國在市場經濟立法方面近年來做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明顯進展,但是還不夠完善和具體,特別是對於社會失信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不夠,使得失信者敢於違法。
4.打造誠信社會的對策
社會誠信的重建必須依靠全社會***同努力。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要以誠實守信為重點,加強全社會的思想道德建設。胡主席等中央領導同誌也在各種不同的場合多次強調加強誠信建設的極端重要性。我們應通過長期不懈地努力,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相協調、反映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要求、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的社會誠信觀。
第壹、加強道德教育,加強精神文明建設。***鑄誠信社會,應該從每個人做起,從每壹件小事做起。要通過各種有效方式,教育和幫助全體公民牢固樹立誠實信用是壹種財富、信用的建立不容易而失去是很容易的觀念;使人們真正認識到誠心誠意、說話算數是現代人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品格;真正理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樹立起真誠守信的道德品質,才能適應社會生活的要求並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真正把誠信的要求視為壹種謀利和促進發展的手段,視為壹種神聖的使命和內在的義務。要教育各類企業家認識到市場經濟越發達,越要強化信用倫理,這是融入世界經濟、參與國際競爭的先決條件。只有守信用的企業,才能得到社會公眾的信任,也才有從事商業活動、提高企業效益的良好環境。未成年人正處在思想觀念形成階段,應高度重視其品德培養。要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誠信的基本內容,懂得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牢固樹立守信為榮、失信可恥的道德觀念;培養學生誠實待人,樂於助人,言行壹致,不說謊話的習慣;培養學生承諾的事情壹定要做到、遇到失誤勇於承擔應有的責任、知錯就改的品行。學校要主動與家庭、社區緊密配合,***同促進中小學生誠信素養的提高。要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強各類學生的道德實踐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教職員工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將誠實守信首先落實到自身的教育行為上。各機關單位也要結合自身特點開展多種方式的道德教育活動。要充分發揮婦聯、***青團和工會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充分利用現實生活中有關誠信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使人們真切感受誠信對壹個人成長的重要性,在全社會努力形成“人人知誠信、人人講誠信”的良好氛圍。要大力開展如百城萬店無假貨、評選誠信企業誠信公民、打造誠信地區等道德教育實踐活動活動,使人們在廣泛參與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第二、健全法制,加大懲處力度,使失信者無利可圖。防範和治理失信,僅僅靠道德規範是不夠的,還必須建立起壹整套對社會公民和市場主體相互關系進行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度、準則,把社會誠信納入法制的軌道,形成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法制環境,維護和培育良好的市場信用秩序。要結合我國實際盡快頒布制訂有關規範誠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加大對失信的懲處力度,例如,對直接損害消費者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食品藥品、家用電器等制假販假者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論處;修改《消法》第49條,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或服務退壹賠壹的賠償金額增加到100倍,同時對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經營者、批發商(中介機構)、廠商三者予以並罰。政府各部門應依據自身特點,建立健全相關失信處罰制度,例如,工商部門對制假販假者不能只罰款了事,除了給予經濟重處外,還應有失信紀錄,性質惡劣或屢犯者則限制其終身不得從事商業活動;其他部門對不守誠信的人,除予以處罰外,應記入黑名單,累計多次便取消其從業資格。通過嚴厲的制裁措施,加大失信者的經濟成本,使其無利可圖,以起到震懾作用。
第三、加強信息網絡建設,使失信者無處藏身。要建立各類企業、組織、個人的誠信信息的征集和公開機制,建立統壹集中或政府、行業、信用中介機構三個層次的資信數據庫,及時有效地向全社會提供和發布信用信息。大力發展社會信用中介組織,為客戶提供規範的資信調查服務和信用評估服務。通過信用信息網絡化,使失信者無處可躲,無機可趁。
第四、加強輿論監督,讓失信者身敗名裂。輿論監督是全體公民獲得知情權,廣泛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和監督的重要途徑,也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健康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的重要力量。在揭露市場欺詐和弄虛作假、維護公民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聞媒體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通過對誠信者的社會褒揚和對失信者的輿論譴責,促進社會形成更好的誠信氛圍,使失信者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加大失信者的道德成本。
第五、政府和領導幹部要做表率,提高公信力。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的核心和關鍵,政府的公信力對全社會影響極大。要社會講誠信,首先政府要做好表率,領導要以身作則。任何政府和制度都要按照誠信的原則來組織和建構,各級幹部都應按照誠信的原則行使其職權。壹旦背離了誠信的原則和精神,政府就會失信於民。歷史上孔子認為,建立民眾對政府的信任,甚至比擁有強大的軍隊和充足的糧食更為重要。荀子也認為,政令取信於民則國家強大,政令失信於民則國家衰弱。在現代社會,建設政治文明要求按照誠信的原則規範政府及其官員的行為,增加政府行為的透明度,避免行政壟斷和行政工作的暗箱操作,做到政務公開,依法行政,建立誠信政府。政府部門應進壹步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切實從“重審批、輕監督”的傳統做法中解放出來,從“重收費、輕服務”的管理模式中解放出來,從“重局部、輕全局”的本位主義中解放出來,盡快從“管理型”向服務型、效能型政府轉變。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堅持誠信原則,進壹步提升行政執法部門的公信度,取信於民。組織部門應當把誠信作為考核幹部的壹個重要內容。
誠信作為壹個科學的道德範疇,是現代社會的產物。在現代社會,經濟的市場化和全球化、政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以及文化的多元化和交往方式的現代化,無不凸顯著誠信的價值並要求踐行誠信。加強誠信建設,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但更重要的是靠全社會的實踐。